在上海工作,积累了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想要提取使用不知道怎么弄?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2025年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让您轻松提取属于您的公积金!
一、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海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每种类别都有不同的提取条件。
1、住房消费类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需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建造翻建大修的证明材料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需有本市的住房贷款,并提供贷款合同等。
偿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异地购房贷款
在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提取申请人为主贷人本人及其配偶,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等。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
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等。
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支付房租
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本市无房承租市场租赁住房支付房租:
自2024年11月1日起,承租本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为4000元。
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用于支付建设资金
需提供加装电梯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城市更新购买改造后房屋
需提供城市更新项目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合同等。
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期过渡租房
需提供过渡租房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2、非住房消费类
离休、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提取。
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出境定居
需提供出境定居的相关证明材料。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需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
外省市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社会保险连续停缴满半年及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上海公积金提取流程
1、线上提取
租赁住房网签备案提取:
可通过“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提取公积金】,选择【租赁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签备案)】进入办理页面,点击【提取申请】进入,完成阅读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确认相关内容】→【线上办理】进入办理页面选择婚姻状况等,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校验,之后按照页面流程继续进行办理。
其他业务提取:
登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hgjj.com),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后,选择“我要提取”-“网上办理”-“提取申请”,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在指定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2、线下提取
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不同提取业务所需材料不同,常见的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公积金账户存折、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提取上海公积金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按照具体的流程进行操作。建议您在提取公积金前,仔细阅读相关提取政策,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并选择适合的提取方式,避免因材料不齐或流程错误而造成提取失败。祝您顺利提取您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