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我国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主要用于调节消费、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以下整理了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税率一览。
一、烟草类
卷烟:
甲类卷烟:每标准条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70 元,税率为 56% + 150 元 / 箱(0.6 元 / 条,0.003 元 / 支)。
乙类卷烟:每标准条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 < 70 元,税率为 36% + 150 元 / 箱(0.6 元 / 条,0.003 元 / 支)。
批发环节:税率为 11% + 250 元 / 箱(1 元 / 条,0.005 元 / 支)。
雪茄烟:税率为 25%。
烟丝:税率为 30%。
二、酒及酒精
白酒:税率为 20% + 0.5 元 / 500 克(或 500 毫升)。
黄酒:税率为 240 元 / 吨。
啤酒:
甲类啤酒:不含增值税出厂价≥3000 元 / 吨,税率为 250 元 / 吨。
乙类啤酒:不含增值税出厂价 < 3000 元 / 吨,税率为 220 元 / 吨。
其他酒:税率为 10%。
酒精:已不再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
高档化妆品: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环节税率为 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税率为 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环节税率为 10%。
五、鞭炮、焰火
税率:15%。
六、成品油
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税率为 1.52 元 / 升。
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税率为 1.20 元 / 升。
七、摩托车
气缸容量为 250 毫升的:税率为 3%。
气缸容量在 250 毫升以上的:税率为 10%。
八、小汽车
普通小汽车:
乘用车: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环节税率为 1%-40%,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中轻型商用客车: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环节税率为 5%。
超豪华小汽车:
乘用车: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环节税率为 1%-40%,零售环节税率为 10%。
中轻型商用客车: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环节税率为 5%,零售环节税率为 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税率:10%。
十、高档手表
税率:20%。
十一、游艇
税率: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税率:5%。
十三、实木地板
税率:5%。
十四、电池
税率:4%。
十五、涂料
税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