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是资本家从雇佣工人那里无偿占有的劳动成果,是资本主义社会利润的源泉。理解剩余价值的计算方法,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文汇总了三种常用的剩余价值计算方法。
1. 基本公式法
公式: 剩余价值 (m) = 剩余价值率 (m') × 可变资本 (v)
解释: 剩余价值率是指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表示资本家从可变资本中获取的剩余价值的比例。
示例: 某资本家投入的可变资本为 100 万元,剩余价值率为 200%,则剩余价值 = 200% × 100 万元 = 200 万元。
2. 年剩余价值总量计算法
公式: 年剩余价值总量 = 年价值总量 - 年补偿物化资本总量 - 年补偿可变资本总量
解释: 年价值总量是指企业一年生产的产品总价值。年补偿物化资本总量是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化资本(如原材料、设备折旧等)价值。年补偿可变资本总量是指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总额。
示例: 某企业一年生产的产品总价值为 1000 万元,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化资本为 400 万元,支付给工人的可变资本为 200 万元,则年剩余价值总量 = 1000 万元 - 400 万元 - 200 万元 = 400 万元。
3. 剩余劳动时间计算法
公式: 剩余价值 (m) = 剩余劳动时间 (t') × 每小时创造的价值 (v)
解释: 剩余劳动时间是指工人工作时间中超过必要劳动时间的剩余部分,即为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劳动时间。
示例: 假设工人一天的劳动时间为 8 小时,其中必要劳动时间为 4 小时,剩余劳动时间则为 8 - 4 = 4 小时。如果工人每小时创造的价值为 20 元,那么剩余价值 = 4 × 20 元 = 80 元。
这三种计算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剩余价值的构成,揭示了资本家剥削的本质。了解这些计算方法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