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财政部:地方自行发债仍限上海等四省市 据中债网5月14日报道,财政部日前下发了《2012年地方***自行发债试点办法》,办法显示2012年地方自行发债仍仅限于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省(市);而在发行品种上,除了以往的三年和五年期,新增了七年期品种可供选择。 办法显示,试点省(市)发行***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债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2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此外... 2025-10-2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