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
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视为应税行为。原则上,如果捐赠者在需要,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为5%。
2.附加税。
附加税由捐赠人承担,仅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其他税的前提下征收,按照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3%)。
3.公证费。
捐赠房屋的公证费比例也是总收益的2%,但不低于200元。
4.契税。
房产赠与的接受者需要,全额缴纳了契税,税率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由税务机关核定。
5.印花税。
印花税由需要,全额支付,由合同双方按照0.05%的税率支付。
6.个人所得税。
近亲属和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不动产的,以及通过继承、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赠与的手续包括签署赠与书、缴纳费用、公证、办理产权过户、房产交付。在每一个过程中,需要房地产捐赠人和受赠人同时在场。具体的房地产捐赠转让程序如下。
(1)礼品册。赠与是房地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根据国家规定,房地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2)缴纳费用。房地产转让对赠与人免征营业税,但受赠人仍需缴纳契税和其他转让费。缴纳转让费时,需要捐赠双方凭房屋所有权证和捐赠合同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
(3)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捐赠必须经过公证。费用:赠与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
(4)办理产权过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证书、公证书、税票)。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