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一)_国内_光明网
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停止继续经营,并有结束自己的经营活动、处置资产、偿还债务等经济活动时的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利分配等事项的处理。9月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并将剩余资产分配给所有者。
2、哪些企业需要清算所得税处理?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需要清算的企业: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公司因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5、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持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持股10%以上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的表决权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理解: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无需清算,其他解散事由需要清算。
在《公司法》中,合并、分立的债权债务是继承的,不经过清算程序。
(二)《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清算的企业:
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已解散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理解: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需要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重整中需要清算的企业:
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合伙等非法人组织;
2、将注册地转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
3、企业合并,一般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清算;
4、企业分立,一般税收处理,分立企业不存在(解散、分立),分立企业及其股东清算。
理解:没有特殊的税务处理需要清算。
一般税收待遇的生计分割不需要清算。比如A公司的存续部门是A和B,A的注册资本减少了,会有变更登记,B有设立登记,A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为A . 分配处理。如C公司解散、分立A、B业务,C需办理注销登记,A、B公司需办理设立登记。此时,C和C的股东必须清算。
法人成为非法人组织,随着股东从有限责任转变为无限责任,需要清算。
注册地境内的转让只需变更税务登记,无需清算。如果转移到海外,税务管辖区会发生变化并需要清算。
3. 终止运营后的两次声明
(一)正常经营期间企业所得税申报
企业在年中终止生产经营的,以终止生产经营当年的1月1日至实际终止经营之日为纳税年度,完成汇算清缴。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当年企业所得税。结算本年度应付(可退还)的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企业在注销登记前,应当以整个清算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缴纳的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报主管税务机关结清税款。
4、清算所得
清算收益=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
理解:清算收入类似于一个计算利润的指标,所以是收入减去成本,清算收入=资产收入(可变现价值)-资产成本(计税基础)+营业外收入(应付账款计税基础-实际支付金额)-期间费用(清算费用及相关税费)-弥补亏损(所得税除外项目),相当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五、清算所得税
清算所得税=清算所得×税率;
6、剩余资产
可供分配的剩余资产=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及法定补偿金-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所欠税款及其他税费-偿还企业债务
理解:剩余资产与计算所有者权益的指标类似,是资产减去负债,不需要减少资产的计税基础。可分配给股东的实际资产=资产可变现净值-还款(实际金额)-清算费用(现金)-清算所得税(现金)-员工安置费(现金)-其他前期烂摊子清理费(欠税等)。
底线:清算收入是在公司层面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剩余财产分配是在股东层面计算的所得税。
7、股息分配
被清算企业股东分配的剩余资产,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的部分,确认为股息收入。
理解:股利收入=(原留存收益+清算损益)×持股比例。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者免分红收入;个人投资者需要为股息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8、股东资产转让损益
剩余资产扣除股利收入后的余额,高于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收益或损失。
理解:投资转移收益/损失=分配的剩余资产-分红收益-投资成本。计算完剩余资产后,第一步是划分账户中的盈余公积和股息;第二步,划分当年的注册资本;第三步,如果还有钱,就是财产转让所得。注意计算顺序!这种顺序有利于企业投资者,他们有资格获得免税股息收入,并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九、清算程序示例
某商贸企业于2015年1月成立,2016年12月1日停止经营,并开始注销清算。本次清算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结束。
1、公司应该什么时候报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A:公司应于2017年1月30日前办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30日为节假日顺延)。
分析: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完成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清缴。
2、企业应在何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答:企业应于2017年5月15日前(如15日为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办理结税。
分析: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报主管税务机关结清税款。
3、企业已进入清算期,但未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如何申报?
答:实际进入清算期,但未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9月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不视为进入清算期,仍按规定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分析: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将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公司2017年5月16日提交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有清算税怎么办?
A: 应按逾期税款的 5/10,000 收取 1 天滞纳金。
分析:企业逾期不报税或者逾期不缴纳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以滞纳金。征税。
5、企业如何填写清算申报表的清算期限?
答: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清算事项完成之日,即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分析:企业清算时,将整个清算期视为一个纳税年度。实际清算期限长于或短于12个月的,均视为一个纳税年度,以此期限为基础计算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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