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法及时证明房子的主人。
2.该房屋不能设定抵押权和其他担保物权。有一天我认为贷款不能抵押房子。
3.无法捐赠或继承房子。因为无法证明房子的主人。
4.如果房屋产权受到侵害,财产得不到及时保护。公司房产合同只是一个债权证明,只能证明两个人之间存在这个买卖。但是登记之后,房子就真的属于自己了,因为登记具有物权的效力。
1.登记收货。产权登记的第一道程序是登记和接收。登记是指主管机关受理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书和证明;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录取。即接受申请,保留相关证件和证明,以便在需要进一步审查
2.测量和绘图。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产逐户进行实地调查,摸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权属,绘制山头划分平面图,补充或修改房屋划分平面图,为全面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于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的实地勘察和测绘,掌握房屋全部真实信息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过程,是根据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查勘的实际资料,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墙界清单、产权证和证明,认真审查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晰、产权转移和房屋变更是否合法等挨家挨户。
需要解释说,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登记、接收、勘测、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申请搜查令。对申请人申请的不动产,经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的,应当及时转入产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绘制应该颁发的产权证。
5.费用发放。这是产权登记和认证的最后程序。要求征收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注册费等。应收缴入库,并向物主发放权证。在发放产权证之前,要全面检查应发放的产权证是否有错误,是否已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