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小区物业,通常是业主委员会负责,或者是委托给小区的管理部门。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住宅区的业主可以找一个代表在他们所在地的要求,街道办事处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必须有当地***工作人员的参与。成立后,他们可以像社会一样对公司,管理,的房产进行公开招标。
建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已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
3.第一批物业已交付3年。
处理流程:
1.管理物业的建设单位或者五个以上业主共同向管理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经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公示7天,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确认业主身份及其投票权,并将结果通知全体业主。
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通过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协商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公示7天,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人选的,可以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合格人选。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公示七天。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必须提前15天在物业所在的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召开的地点、会议程序和业主表决事项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委员应为5至15人的单数。
7.筹备组应当提前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全部档案和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成员会议,推荐业主委员会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9.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必须在物业所在的管理区域内公示7天,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包括设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大会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刻彰证明》。
1.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