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具体包括哪些?
注:本文针对广州市范围!如果字太多不想看,就翻到最后看图。
问:大湾区人才个人税收补贴是多少?
A:对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对在广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按15%计算的税额的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应纳税所得额。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差异的计算是基于一个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从公历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开始。
问:在广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数额是多少?
答:所缴税额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下列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动报酬所得;
3、报酬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六)入选区级以上***、***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的人才项目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收入。
问:补贴如何计算?
A:财政补贴按照个人收入项目计算,采用分项目计算(综合收入综合计算)和组合补贴的形式。
01 税法规定应办理,已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的综合所得和营业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应结清缴纳的,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为汇算清缴后当年实际缴纳的税款,并在次年退税。
02 税法规定无需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按照税法规定不需要结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额以退税后全年实际缴纳的税额为准。
计算公式为:
税差=已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
年度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税负分项与年度之差×分项纳税比例×补贴期系数)
↓
按项目缴纳的税款比例=广州地区按项目和年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在中国按项目和年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
补贴期间系数=财政补贴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01居民个税差异计算
居民个人综合收入分数:
税负差=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营业收入分项:
税差=营业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15%
入选人才项目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收入项目:
税负差额=个人所得税获得的补贴所得缴纳的税额-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5%
02非居民个人的税收差异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税负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税负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的报酬:
税负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税负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文件依据:
《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实施管理办法》(穗财规字[2021]1号)
案例分析:
例一:张先生,香港永久居民,属于广州“木棉计划”人才,来到广州创业。2020年他在国内居住250天,依法诚信纳税。2020年1-6月在上海A公司工作,2020年7-12月在广州B公司工作,在广州工作共计90天。
经年度核对后生物津贴申报个税,张先生2020年个人综合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96万元,缴纳的税款为25万元,其中: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在上海缴纳的税款为10万元。10000元,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在广州缴纳的税款为150080元。此外,每年10万元的一次性奖金单独征税生物津贴申报个税,在广州缴纳的税款为9790元。
张先生能否申请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财政补贴?财政补贴多少?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多少?
解析:
第一步,判断人才是否符合条件:
符合两个人才目录范围之一:
张先生是“木棉计划”来到广州创业的海外人才。属于广州市人才工程计划,符合《广州市海外高端人才目录》。
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1、身份条件:张先生为屯站地区常住居民;
2、工作条件:2020年1月至6月在上海A公司工作,2020年7月至12月在广州B公司工作,在广州工作共计90天;
3、诚信条件:依法诚信纳税,无失信记录。
第二步,计算补贴: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15%=(96+10)万元x 15%=15.9万元
个人所得税负担余额=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 15%=(25.008+0.979)万元-15.9万元=10.087万元
按项目缴纳的税款比例=广州市缴纳的税款159870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年缴纳的税额259870元×100%=61.519%
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税负分项与年度之差×分项纳税比例)=100870元×61.52%=62050元
免征个人所得税=62050元×20%=12410元
例2:**居民王先生于2019年3月被要求获批“广州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 王先生于2020年5月通过香港***计划(人才、专业人士和企业家)获得香港居民身份。王先生在广州工作,2020年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他是我国税务居民,诚信条件也符合政策要求。2020年个人综合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全年实际缴纳税款194080元。其中:2020年1-5月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6-12月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王先生可以申请多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免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分析:王先生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个人所得税补贴计算如下:
年度个人所得税负担差额=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额一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5%=194080元-800000元×15%=74080元
分项纳税比例=广州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中国个人所得税分年度纳税额=194,080元÷194,080元=100%
补贴期限系数=财政补贴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12月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62.5%
王先生可享受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税负分项与年度之差×分项纳税比例×补贴期限因素)=74080×100%×62.5%=46300元
免征个人所得税=4.63万元×20%=92.6万元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