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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你知道吗?

来源:互联网 知识问答 28

本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你知道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

由于会计与税收在会计目的、会计口径、计量方法和时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同一企业按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异在同一时期。差异,这种差异的调整已经成为所得税结算和缴纳的重要环节。本文拟就这种差异的原因、性质、内容及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以期为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有益的参考。

1、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项目

1. 非应税收入。国务院规定依法征收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和其他非应税收入。

2. 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金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课税。

2、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项目

1. 员工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实际工资薪金总额14%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被视为税收调整,并作为永久性业务入账。

2、工会经费。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允许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公告》(国税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劳动者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由工会组织缴纳。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项收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最高可抵扣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此时存在时间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算,应作为增税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国务院在国务院缴纳。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企业为在本企业工作或聘用的所有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以职工工资总额的5%为标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计算。允许扣除,超出部分不予扣除。

5. 利息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允许扣除: (一)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利息企业经批准发行的债券费用 (二)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为基础计算的金额;(三)企业接受关联方的债券投资占股权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的利息支出,当期及以后年度不予扣除。

6. 商务招待。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同时,要严格区分对客户的回扣、贿赂等违法支出,不能视为业务招待费,直接调整征税。特别注意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分红、

7. 广告及业务推广费用。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业务)1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扣除。结转扣除,导致时间差异。

8. 罚款、罚款和滞纳金。(一)税收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征收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当增加;条例规定,有关部门的罚款,以及司法机关的罚款和没收的金融资产,均属于行政罚款,不得抵扣,应作为税款增加。

9. 捐赠。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算,非公益性捐赠不能扣除,应当进行税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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