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21年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什么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年企业所得税有哪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发展创业投资,明确实施部分企业所得税政策。主要如下:
(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部分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
(二)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制造企业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扣除的基础上,自1月1日起, 2021年,再扣除税前实际发生额的100%;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前摊销。
(三)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制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名单的相关程序,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条件和项目标准。
(四)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对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的法人创业投资企业,持有3年以上的股权转让收入占其所持股权的50%以上的,年度股权转让收入总额,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当年企业所得税;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转让收入占年度股权转让收入总额50%以上的,按年度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那一年。
(五)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更新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目录,以及资源、产品和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请问今年的研发费用附属账户如何选择?
(一)2015年版研发支出附表格式及其优化版(如上海市2018年优化版研发支出附表格式)继续有效;
(二)新增简化版研发支出附表和研发支出附表汇总表(2021年版研发支出附表样式),可选择使用;
(3)研发支出明细帐的样式也可参照上述样式进行设计。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费用附表样式应包括2021年版研发费用附表样式所列数据项,逻辑关系一致,能够准确归集准予扣除的研发费用.
去年税务局在评税时将我司部分附表数据与*****数据进行了比对。以后会这样吗?
将被正常化。在后续管理中,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电子*****台账中企业*****收据信息与会计报表、申报表数据的比对。主要关注点包括(但不限于):
1. 咨询费、商务招待费、广告费、租赁费、维修费等票务比对;
2.差额的税务*****(如:劳务派遣费);
3、异常凭证(如:逃逸或遗失公司开具的*****);
4.验证纳税企业开具的非货物*****;
5、购买预付卡、消费卡的*****(代码601)。
请问先生怎么算年度企业所得税,2021年,外债担保有连带责任。债务人逃跑了。法院认为我们应该偿还债务,但判决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其计入预计负债。这个业务需要调整吗?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以实际发生为原则。贵司应在法院正式判决后扣除实际赔偿金额。2021年年度结算和结算暂不扣除。具体可以在A105000的“纳税调整明细项目”第26行填写“跨期抵扣项目”,在会计核算中填写跨期抵扣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第一栏“账户金额”。在第二栏“税额”中,填写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请问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是否应填写投资合伙企业分享的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无需缴纳所得税,合伙人均为纳税人。因此,合伙企业的份额是应税收入。这里的“分享”不是指实际分享的利润,而是按照“先分享,后纳税”的原则,按照合伙企业年度汇算清算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投资人的投资份额计算的部分。填写A105000《税收调整表》第41行“税额”(相当于增税);实际取得合伙企业分配的利润时填写第41行“账户金额”(相当于减税)。从有限公司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可享受免税待遇。
去年国税局给我们发来了一些关于工资薪金的疑惑,要求澄清。今年决算要注意什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算中与职工薪酬有关的疑点主要包括: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收入项目工资薪金与工资薪金“所得”差异过大;
2.工资、薪金在成本中所占比例过大;
3、职工福利费占工资薪金的比例过大。企业应对税务机关发来的疑点进行说明。如果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法的规定,就没有问题。
: 我们是制造公司,听说电子设备可以一次性扣。请问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优惠政策,谢谢!
电子设备一次性扣除是今年新出台的政策,明年结算时执行。针对本市情况,适用于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凡新购置的专门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单项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准予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不再计算年折旧:单价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新购置的用于研发、生产经营的仪器设备,单项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持有的单项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再计提折旧每年一次。
(三)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项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不计提折旧每年一次;单价超过5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本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4)对于制造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可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五)企业可选择缩短上述折旧年限,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采用加速折旧法是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去年我们转让了国内企业的股权,合同分两部分获得收益,一份是去年年底的,一份是今年2月份的。问税务老师,说去年应该全额缴纳所得税,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的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在转让协议生效、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时确认。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取得股权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收入。即,无论是否取得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时间为转让协议生效、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时。转让协议于2021年生效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一次性纳入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这是我今年第一次做尾款结算。我在研究报关单的时候,发现损益表上没有空格可以填写“其他收入”。
是的,表格 A100000 没有“其他收入”项目。贵司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基本信息表》108中选择“是”采用企业通用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第10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利润”可直接按“利润表”中相应项目填写,“其他收入”无需填写。
去年,我司收到税务机关提示:贵单位A10505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一行工资薪金支出,第五栏税额为XXXX元;你单位每月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项目为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XXXX元;以上两项数据不一致,请核实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是否正确。两者必须相同吗?
贵公司可能由于差异较大,今年遇到了这个问题:
1、如属错误申报,应选择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或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
2.有合理理由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固定资产报废如何申报?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已计入损益的,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7号)足以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税费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但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企业应当对资产损失的相关记录进行完整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
A105050《职工工资支出及税费调整明细表》工资薪金支出的“实际数额”和“税额”如何填写?
实际发生额:分析填入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金额(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税额=实际发生额-上年汇算清算前列示的上年计提的本年缴款+当年汇算清算前列示的本年计提的金额 账户借方余额,但不参与税收调整计算。
老师您好,请问去年采购的一台研发设备一次性包含在成本中。可以这样处理吗?
凡新购置的专门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单项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准予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并计提折旧。不再按年计算;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新购置的用于研发、生产经营的仪器设备,单项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企业有些费用在“期间费用明细表”中查不到,是否可以全部放在“其他”中?听说“其他”有比例要求,会引起评税?
《期间费用明细表》所列明细项目,基本涵盖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费用。如果纳税人找不到相应的项目,可以在“其他”栏填写,只要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写,不会有影响,但信息必须保留以备将来参考。此外,A105000《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涉及的“其他”项目通常也需要说明。
去年,我公司实施了新的租赁准则。我们是承租人。原计入管理费的租赁费作为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和财务费用。是否有必要进行税收调整?如果是tax adjustment,报税表要填哪一个?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按规定平均扣除。租赁期限。执行新租赁准则后,按照税法实际支付的租赁费与会计处理中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减值和财务费用之和存在差异的纳税年度,作为纳税调整处理,并编制相关差额科目。建议填写A105000《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6行。
公司去年四季度办理了递延征收的所得税,如何办理清缴?
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符合《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暂缓缴纳部分税费的公告》规定的条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公告2021年第30号)并选择申请缓缴税款的,按照政策规定怎么算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缓缴政策的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报告期内缴纳,并正常参与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退税计算。
我们是原批准征收所得税的单位。税务局要求2021年改为稽查征收,请问今年汇算清缴填什么报关单?资产折旧如何扣除?
稽查征收单位完成汇算清缴,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甲类,2017年版)》(2021年修订)。改用核算制征收所得税后,要加强会计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收支,依法确认扣除项目。其中,涉及的资产折旧可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买*****的,以*****金额为计税依据;不能提供资产购买*****的,可以按照资产购买合同(协议)、资金支付凭证、会计资料等记载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税基。
(二)在企业批准的纳税期限内投入使用的资产变更为稽核纳税后,税法规定的折旧和摊销年限从剩余期限的折旧和摊销年限中扣除。税前扣除。
如果年度预缴所得税大于应计所得税,应退所得税是否继续抵扣下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税。规定,不再抵扣企业下一年度应纳税额。缴纳所得税。
我们是内资企业,需要申报关联方吗?
是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与企业的性质无关,而与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有关。对于商业交易,需要将相关申报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一并提交。
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总额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国税发[ 〔2008〕30号文 收入等于收入总额减去免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表示为:
应税收入=收入总额-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商品收入;
(二)提供劳务所得;
(三)财产性收入的转移;
(四)股利、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其中,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股权投资,或者他人占用企业资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 。 收入。
请问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人身安全保险费、责任保险费和其他商业保险费可以扣除的具体口径是多少?
一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52号),企业参加雇主等责任保险时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是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80号),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和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准予企业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固定资产净残值原为5%,现调整为0.5%。已进行会计处理。这会影响申报吗?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去年最后结清缴款后,评税就跳出了悬念。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营业收入低于公司当年开具的*****总额。如何向税务机关解释这个问题?
请检查您的公司:
(一)请审核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与相关申报材料的逻辑关系是否一致;
(二)所得税年度申报收入总额<企业年度纳税总额时,请按类别审核形成原因及差异:
①是否存在税法规定不计提开票收入、销售收入不计入所得税的情况;
②企业是否存在实行差别征税,未按规定全额申报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企业。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年度营业收入可能低于企业年度开票收入:
(1) 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的加工制造历时12个月以上,本年开具*****的预收货款增加额小于本年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至确认收入增加;
(2) 先开具*****,再发货;
(3) 固定资产处置*****金额。属于上述情形的,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请问2021年汇算清算时,企业的租赁折旧费用是否应根据《新租赁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进行调整,目前两者存在差异,而调整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工作量。请问老师,有什么好的建议吗?目前我们的租赁主要是房屋租赁,主体很多。调整起来会很麻烦,谢谢。
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原按直线法支付的租赁费形成使用权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形成暂时性差异。租赁期限越长,差额越大,企业应依法进行纳税调整。万事开头难,后来就习惯了。来源:上海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