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购买集资房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购房者在决定购买集资房之前,要注意集资房的产权证是否齐全。
2.购买前注意当地政策是否允许集资房买卖等。
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业主)是否拥有所有的基本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单位是否有特殊限制。该房地产只有在获得管理对外销售部门的许可后才能买卖。
如果集资房的产权已经完全转移给职工,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由于原土地是国家划拨的,现在需要转到出让土地)。这样,买家买了之后,就是商品房了。如果产权没有完全转让给员工,那么需要的员工会和他们的单位协商,让他们的员工完全拥有这个产权,否则不会转让。
(1)所有产权为单位职工个人集资建房。
对于产权均为单位职工个人的情况,由于产权属于职工个人,即转让方,即使单位内部规定不可转让,规定也是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而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实施)第五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即转让应被视为有效。如一方违反协议,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根据协议承担要求相应的责任
(2)产权一部分是单位,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的集资房。
本案中,由于集资房为单位和个人共有,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一方不得处分共有财产,不动产登记为登记共有人。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可以知道该单位是共有人,不适用善意取得。此外,未经共有人同意,买方不得转让所有权。因此,本单位职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属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卖方补足相关资金,就可以获得完整的产权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