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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不得高于申请人账户余额8倍

来源:互联网 知识问答 15

东莞2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不得高于申请人账户余额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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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陈树义、周畅、东莞张燕芬近日出台了最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东证金通[2013]1号,自2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一步收紧:最高限额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此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为30%。

《通知》称,此次政策调整是根据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额度贷款,“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

变化一、存款满12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通知》要求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规定为6个月。且无违约、印章等不符合申请条件。

变化二、取消首套房小户型30%最低首付优惠

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此前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46万元,夫妻共同工作最高可贷66万元。《通知》明确,这一最高限额不变,但自2月8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二是购买首套住房,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这意味着,以后买第一套房子,只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30%。之前的小户型优惠政策(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自有住房可享受20%的首付)不复存在。

如果您购买的是二手房,则以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为总价,计算可贷金额。

变化三、“双人合租”认定为第二套“多人合租”,不予贷款

大户贷款审核更为严格。2006年国家规定,新批准、新开工的商品房建设大额度贷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必须达到70%以上. 因此,开发商纷纷推出双户型和多户型住房来规避限制。

东莞《通知》明确,公积金贷款购买“双户住宅”,认定为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多户住房"贷款将不予发放。已经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果再次购买该房屋的相邻房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提前收回贷款。购买“双人合租”、“多人合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变化四、个人住房贷款逾期10次不予贷款

此外,对诚信记录的审查更加严格。《通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逾期10次未清偿或者清偿不足2年的,不予发放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谎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房屋数量等的,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确定。伪造提取条件,或者伪造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认定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行业观点】

怕影响员工

热心存公积金

去年以来,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一再收紧。《通知》引发网友批评。有网友表示,东莞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成了“鸡肋”。一位在东莞工作了3年的网友说:他每个月存款110元,现在公积金账户只有3000多元。根据新政策,他可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账户余额的8倍,即不超过3万元。

有东莞地产界人士认为,东莞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每月供款不高,存款期不长。

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最新统计,2012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人数达91.88万人,占缴存人口的20%,远低于全省约45%的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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