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限制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有什么条件?
1.宁波公积金基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上下限。
一、存款基数上限:
存款基数上限为2021年宁波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789元。
2、存款基数下限:
存款基数下限为2021年宁波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
今年存款基数调整后,如果市***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标准调整后开户的新员工从次月起执行调整后的标准。
2、宁波限制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宁波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系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
2、借款人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严格管控宁波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系统,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至不低于50%。
3.暂停受理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4、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得到执行。借款人的住房套数,按照拟购房家庭成员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套数确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条及以上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首次申请使用贷款(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同)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在居住地住房登记信息系统登记的拟购房(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下同)登记一套或多套住房的;
(二)已经使用贷款购买一套或多套住房,再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三)受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通过征信记录、面谈等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拥有一处或多处住房的。
5、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购房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备案查询结果证明,并附上一份关于借款人家庭住房数量的诚信书面保证,以面谈和签字的笔录为准。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
可贷公积金数额=借款人存款基数和参与计算贷款额度的人员之和×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计算贷款金额时,如果借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0年,贷款计算期限可适当放宽,最长不得超过5年,且贷款期限必须符合。
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金额的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公积金贷款金额进行计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金额。
3.计算共同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时,如果贷款期限超过主要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则采用主要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低于主要借款人贷款期限的,以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4、夫妻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限本市行政区域)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