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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因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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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8月24日报道,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对公安部原部长助理、***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缓期二年执行,***,***。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2009年1月,郑少东因黄光裕案被“双规”审查。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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