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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标准是啥

来源:互联网 知识问答 23

(1)小房子:即3人及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

(2)中型户:四至五人,建房面积不超过110平方米;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所以每个地区的标准会不一样。以下是各部门和各省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人均耕地低于667平方米的郊区和平原地区,每户不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超过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使用土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郊区每户不超过133平方米(两点),川内和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三点),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点)。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灾害和破坏而搬迁和重建需要;

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和拆迁;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定额标准,需要改建、扩建的;

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定额标准且需要改建、扩建的;

5.经县人民***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从招聘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落户的;

6.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凭合法证件回原籍定居;

7.法律,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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