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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流程与材料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哪些流程

来源:互联网 知识问答 12

1.房屋的所有权人,即赠与人需要,在受赠人之前签订了书面的房屋转让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赠与书”。(注: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需要,房屋捐赠双方和受赠人,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捐赠合同等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3.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赠与转让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经过公证。

4.以上步骤全部完成,就到了房屋过户的时候了,捐赠人可以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但需要指出,此处的交付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产权证交给受赠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认定赠与成立。

房子赠与过户注意什么?

一、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和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不送”。其实交房的时候也会有例外,就是卖家没有交维修基金或者部分维修基金已经使用。因为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所以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赠送’的,未交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支付;买受人也可以认为出卖人应该先交全款,再将维修基金转到买受人名下。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金额。

二。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算手续。

这种***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发生。由于双方疏忽,房屋交接时日常生活费用未结算。买家入住收到上述账单后,才发现卖家欠了一大笔费用。回头找结算时,房东早已杳无音信,只好自认倒霉,把欠款补上。虽然与房价,相比数量很少,但买家仍然无法在心理上找到平衡。事实上,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日结在房屋交付时付清上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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