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反而要多交税?你不是搞错了吧
什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还要交更多的税?你没有看错。
政策解读与总结 政策一
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四十六)改革了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类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政策二
据新华社报道,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草案》内容包括,首次对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首次提高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大病医疗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税率档次。
本文结论:社会保险被税务部门受理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税一致,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增幅超过个税减幅,可支配工资性收入员工人数不减反增。
结论
社会保险被税务部门受理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税一致,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增幅超过个税减幅,职工可支配工资性收入不减反增增加。
劳动力成本 VS 可支配收入
人工成本=名义工资+企业定义的工资以外的“工资”-人工成本
众所周知,工资是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企业在招聘员工和报价时,会考虑劳动力成本和员工创造的福利。两名贡献相同的员工,A要求高薪水平,但社保只要求缴纳最低水平,对费用和补贴没有特殊要求;B对薪资水平要求不高,但社保需要以全薪为基础,甚至希望Overpaid。公司招聘哪一个?事实上,只要企业的人工成本不变,就不会影响企业是否进入工资卡,是否发放补贴,是否缴纳社保。
人工成本=支付的名义工资(含个税和社保个人部分)+社保企业因增加用工负担部分-企业所得税工资扣除部分
1名义工资
不用说,这是劳动合同上的工资。虽然是名义工资,员工拿不到全额(公司代扣代缴的个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都要扣除),但公司是用实实在在的钱支付的。
2 社保、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这部分是误解最多的部分。虽然由企业名义支付,不计入个人名义工资租房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但实质上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假设两个员工的其他条件相同,公司因为员工A的个人原因不需要缴纳社保,而且公司好像是因为他的人工成本低。如果员工B想在劳动力市场上拥有与员工A相同的竞争力,就必须在要求的工资上做出让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2018年企业承担的社保包括:医疗保险9.5%、养老金20%、失业0.5%、生育1%、工作0.2-1.9%——相关伤害。最低可按4279元的基数支付(无论职工工资是否超过或低于此下限)。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规定,个人和企业的公积金缴存标准为5%至7%。
3 税收抵免
增值税改革虽然实现了,但企业向职工支付工资是内部操作,不属于商品流通环节。因此,企业缴纳的工资和社保不能在增值税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缴纳的名义工资(包括职工可支配工资性收入、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金和个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金均可抵扣来自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员工眼中的“工资”——可支配收入1 名义工资
同上定义。可支配收入是名义工资减去社会保障个人责任,加上分配到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障和公积金企业责任的金额。
2 个人所得税
按名义工资计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7级累进税率,税率从3%到45%不等。
3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承担8%的费用,个人无法控制
4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承担2%的费用;约30%的企业将其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承担的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企业承担的部分大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与个人无关。即使输入个人账户,也有严格的使用限制。以上海为例,在门诊问诊和购药过程中,个人责任只能现金支付,不能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支付;其他诸如牙齿美容、购买保健品、健身运动等目的更是难以涵盖,可以说是十分鸡肋。
5 住房公积金
个人部分按 5% 至 7% 的水平支付。注意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以装修、租房等名义提取,所以要作为可支配收入。而且公积金的法人份额也并入个人账户。
案例一——上海,无房租房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名义工资10000元 第一部分,名义工资
万元
第二部分为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政策实施前,由于企业可按最低基数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实际缴纳的
基本养老企业负担=4279*20%=855.80元
基层医疗企业负担=4279*9.5%=406.51元
生育保险公司承担=4279*1%=42.79元
工伤保险按0.6%计算,企业承担=4279*0.6%=25.67元
失业保险公司承担=4279*0.5%=21.40元
公积金企业承担322元(根据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下限调整)
政策实施前实际支付1674.17元
政策实施后,由于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基和费基一致,所以
基本养老企业承担=10000*20%=2000.00元
基层医疗企业承担=10000*9.5%=950.00元
生育保险公司承担=10000*1%=100.00元
工伤保险按0.6%计算,企业承担=10000*0.6%=60.00元
失业保险公司承担=10000*0.5%=50.00元
公积金仍由当地公积金中心收取。
政策实施后,企业实际缴纳费用共计3482.00元。
第三部分、企业所得税抵扣
政策实施前,企业人工成本扣除税基=10000+1674.17=11674.17元,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可减少税负成本2918.54元。
政策实施后,企业人工成本扣除税基=10000+3482.00=13482.00元,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可减少税负成本3370.50元。为企业节省劳务税款451.96元。
第四部分社会保障个人责任
政策实施前,因职工可按最低基数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实际缴纳情况
个人责任基本养老金=4279*8%=342.32元
基本医疗个人负担=4279*2%=85.58元
失业保险个人责任=4279*0.5%=21.40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322元(根据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下限调整)
税前扣除总额为342.32+85.58+21.40+322=771.30元;税基为10000-771.30=9228.70元。
起征点3500元,应税部分9228.7-3500=5728.70元,对应税率20%,速算555。
因此个人所得税为5728.70×20%-555=590.74元
政策实施后,由于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基和费基一致,所以
个人责任基本养老金=10000*8%=800元
基本医疗个人负担=10000*2%=200元
失业保险个人责任=10000*0.5%=50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322元(根据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下限调整)
税前扣除总额为800+200+50+322=1372元;税基为10000-1372=8628元。
起征点5000元,应税部分8628-5000=3628.00元,对应税率10%,速算105。
因此个人所得税为3628.00×10%-105=257.80元
第五部分,新政对个人可支配工资收入的影响
新政策前10000-771.30-590.74+322*2=9281.96元,包括公积金个人账户和打入工资卡的工资。
新政策后10000-1372-257.80+322*2=9014.20元,包括公积金个人账户和工资卡入账工资。
可支配收入减少267.76元。
第六部分,新政对跳槽、加薪、年终奖的影响
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直接体现在跳槽、加薪和年终奖的减少上。
社保公积金方面,政策实施前实际缴纳总额1674.17元;政策实施后,企业实际缴费总额为3482.00元。
税前扣除方面,政策实施前,劳务就业税前扣除成本为2918.54元;新政策实施后,劳务用工税前扣除成本为3370.50元。
(3370.50-3482.00)-(2918.54-1674.17)=-1355.87元。可以看出,在新政策实施之前,职工就业带来的税负减轻超过了社保支出的增加;每增加一名月薪1万的员工,企业每月将额外支出1355.87元。这直接影响到企业加薪和为员工提供跳槽机会的意愿,最终会转嫁到员工身上。
综上所述
新政策直接让上海一名月薪1万元的员工可支配收入减少267.76元;隐性减少职工收入1355.87元。
其他
至于房贷利息和房租的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案,对劳动人民的影响将是深远的。由于细则尚未出炉,暂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