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土地为“出让”性质才能申请贷款或“商转公”部分无土地证房产按照成交价1%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办不动产权证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公告,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条件等政策进行调整。职工在购买二手房时,土地性质为非“出让”的,将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进行商转公业务申请,此次调整从昨日正式执行。稍早前,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发布一份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问题的解答,明确若购房人自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按照成交价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部分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也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稍早前,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发布一份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问题的解答,明确若购房人自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按照成交价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部分没有土地证的房屋也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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