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的ST新规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升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对新规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析,包括ST与*ST的触发条件、核心区别、交易限制及退市流程等方面。
一、ST与*ST触发条件
1.财务类风险警示(*ST)
净利润与营收双指标:
最近一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负,并且营收低于3亿元(追溯调整后同样适用)。
净资产为负:
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审计报告问题:
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分红不达标:
连续3年盈利,但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归母净利润的30%,且累计金额未达5000万元(2025年新增)。
2.规范类风险警示(ST)
资金占用: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余额≥2亿元或占净资产30%以上,且未按期整改。
内控失效:
连续两年内控审计意见为非标(如“否定意见”),第三年仍未达标。
信披违规:
未按时披露年报或半年报,且停牌超2个月。
二、交易类退市指标
1.市值退市
市值要求: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原为3亿元)。
2.股价退市
股价要求: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三、重大违法类退市
欺诈发行:
包括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
退市标准:
将“造假金额+造**例”的标准修改为三个层次:
一年内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予以退市。
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予以退市。
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予以退市。
四、ST与*ST的核心区别
ST(其他风险警示):
针对非财务类风险,如经营异常、违规担保、内控失效等,提示公司存在重大经营或治理问题。
*ST(退市风险警示):
直接关联财务类、规范类或重大违法等强制退市指标,表明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
五、交易限制
深交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ST和*ST等被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
六、退市流程
风险提示公告:
出现退市警示条件后,上市公司需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停牌处理:
交易所自上市公司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
事先告知书:
自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申辩与审议:
公司在收到告知书后可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公司提出申辩的期限届满或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终止上市决定:
如果决定终止上市,深交所将在公告后5个交易日后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
深交所的ST新规通过明确的触发条件和退市流程,提高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投资者在关注ST和ST股票时,应充分了解这些新规,以便做出更为理性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也需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规经营,以避免被纳入ST或ST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