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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暴力抗法,浙江温岭一环境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中牺牲

来源:互联网

据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12月2日)的消息,该市一公务员12月1日晚在调查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因遇到暴力抗法牺牲。

12月1日18时许,温岭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在箬横浦岙路段调查环境违法案件时,陈奔(男,30岁,温岭人,温岭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被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冲撞拖行,不幸牺牲。

截至2018年12月1日21时50分,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王某某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此事发生后,在当地环保系统及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陈奔的同事、好友纷纷在温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微信公号上留言。

网名“葵花子”的网友说,“严惩凶手。公务人员在调查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啊。”

网名“豆沙”的网友说,“三年前到大队办理第一个环保案件就是和你合作,圆片眼镜后面永远是一张微笑的脸,渐渐地,因工作的交叉慢慢联系多了起来。你喜欢较真,也会为了一个法律的问题争的面痴耳红,你比较另类,出现场,抽样检测询问笔录都冲在前,我经常调侃你你比较适合当警察……”

网名“QYB”的网友说,“都是环保人,听了让人心痛!向这位英雄致敬!为了碧水蓝天,我们也要保护好自己!”

网名“华慧荟”的网友说,“一路走好,我的好同学,好朋友。你太善良了,永远不知道坏人有多坏。我翻看着我们的聊天记录。2016年12月1日,你发了朋友圈,我问你怎么了,你说觉得自己很无能,因为环保问题查处了一家违法作坊,心软的你觉得犯罪嫌疑人忽然没了收入来源,很可怜…你是多么富有正义感又善良。为什么牺牲的是你……”

网名“Zai在路上”的网友表示,“痛惜!应对违法人员严惩不贷,才能更好保障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和人身安全。”

网名“诗雨电脉冲”的网友写下一首诗:“环保执法路途险,捍卫国土好家园,污染宣战零容忍,一腔热血铸忠魂。”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暴力抗法、阻碍环境执法事件屡见不鲜。

2013年4月26日,山东省东明县环保局江爱萍等6名环境执法人员在正常执法中遭到20多名不法分子的暴力抗法,6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执法人员中唯一的女性江爱萍被人用脚踹倒在地,推入路边水沟,头部撞到了树上。打人者则叫嚣:“打的就是环保局的人,把环保局平了,出了事无非出点钱。”

今年8月10日23时左右,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鱼卫锋和职工赵博毅在夜间巡查时发现,文卫路北段提升改造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正在违法进行夜间施工。执法人员要求该项目立即停止夜间施工,但施工方拒不停工,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恐吓和殴打。

生态环境部此前明确表示,继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

同时,建立有效的上级支持下级的工作机制。下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执法行为受到阻碍的,上级部门应及时响应,成立工作组,尽快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严肃处理干扰生态环境执法的土政策和地方保护行为。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支持执法工作、关心执法人员,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保护措施,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阻挠生态环境执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及时排除阻扰,坚决依法处理。严厉打击以暴力手段阻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执法人员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