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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一审死刑(内有猛料)

来源:互联网

据央视新闻报道,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另有2人一审亦被判处死刑,其余32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无期。

刘汉宣判前情绪激动被请出庭

据参与宣判的旁听人士介绍,刘汉在宣判前突然情绪激动,大呼“陷害”、“被冤枉”,法官为保持法庭肃穆将其请出现场,刘汉的律师团队没有到场。

检察机关对刘汉等36人分7案提起公诉,由咸宁中院在7个审判庭同步公开开庭审理。其中,刘汉、刘维被指控涉及15个犯罪罪名。该案自3月31日开庭审理,庭审共历时17天,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只有刘汉多次在庭上翻供,检方的不少举证亦被刘汉辩护人质疑,认为证据不能证明相关事实和汉龙集团、刘汉有关。

据新华社,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余个省市,行程数十万公里,全力侦破此案,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该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20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3月31日上午,刘汉、刘维等36人在湖北咸宁的5个法院受审。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出,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深阅读

此前,我们对刘汉做了四篇起底刘汉原罪系列报道和一篇庭审直击,现还原如下:

【起底刘汉原罪之一】宏达集团涉案虚开增值税发票48亿元

2月20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案,在湖北省被提起公诉。在刘氏族兄弟等人涉嫌的15项犯罪罪名中,包括多项经济类犯罪,其中涉及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

被称为“资本大鳄”“矿业大亨”的刘汉,是四川最大的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上市公司金路集团(000510.SZ)董事长,旗下拥有数十家子公司,横跨金融证券、能源电力、房地产、矿业开发等多个领域。

专案组侦查表明,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组织已经坐拥资产近400亿元。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刘汉等人财富积累的背后不乏违法手段,其中就包括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此案中,这一非法手段也被用于虚增业绩骗取银行贷款。

1997年,刘汉成立汉龙集团后,以汉龙集团为母公司,通过设立、收购或参股并通过指定法定代表人、对财务人员集中管理、将印章集中保管等手段,控制了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龙高新”)等70家公司。

因对资金需求较大,自2006年起,刘汉以汉龙集团及汉龙高新等公司为融资平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

2006年底,汉龙集团寻求与五矿有色合作,向五矿有色融资。经多次协商后,汉龙集团与五矿有色及四川宏达集团三方达协议;汉龙集团以旗下公司所持四川宏达股份公司(600331.SH)股票做质押,向五矿有色融资6亿元;同时为了增加五矿有色的业绩,由宏达集团与五矿有色完成每月5000吨锌锭交易。

四川宏达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刘沧龙是“汉龙系”核心人物之一,也是上市公司宏达股份(600331.SH)的实际控制人。五矿有色则是央企五矿集团为主发起人成立的一家企业。

2008年4月,协议到期后,三方愿意继续合作,为了借此虚增汉龙集团业绩,汉龙集团分别与宏达集团以及五矿有色相关人士协商达成协议,通过相关公司向五矿有色融资6亿元,由汉龙集团、宏达集团共同完成与五矿有色锌锭交易。

在合作过程中,汉龙集团以购买锌锭为由,分别多次将资金转往宏达集团,双方签订虚假贸易合同。宏达集团给汉龙集团虚开增值税发票,在扣除印花税等费用后将资金转往五矿有色。五矿有色根据宏达集团转款的金额与之签订虚假的贸易合同,汉龙集团给五矿有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方成环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封闭循环体系。

2013年3月,刘汉被警方控制后,为了解决汉龙集团面临的资金困难,相关人员到宏达集团协商,继续按以前模式合作一直到2013年6月底。

经依法审计,从2008年7月10日至2013年6月25日,汉龙集团、宏达集团和五矿有色三方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环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方账面流转的锌锭均为752652.61吨,三方共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2101份,价税合计约332亿元,税额约48亿元。

上述虚假的贸易及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刘汉及汉龙集团利用来向银行贷款融资。

【起底刘汉原罪之二】银行被骗数十亿贷款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取的材料显示,因涉嫌黑社会、杀人等被提起公诉的刘汉等人除了虚开增值税发票、违规操纵股价外,还以多家公司为贷款融资平台,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约合4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根据新华社援引的案件公诉材料,在刘氏族兄弟等人涉嫌的15项犯罪罪名中,包括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本报记者了解到,这几项涉嫌违法行为环环相扣,比如开增值税发票在“做大”业绩的同时,还能骗取更多金融机构贷款。

2008年以来,汉龙集团因资金缺口较大,犯罪嫌疑人刘汉、刘小平确定汉龙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汉龙高新等公司作为集团贷款融资主体,由集团财务资金部经理赖中法根据每季度的资金缺口制定贷款融资计划,报送财务总监刘镝审核后上报。

相关材料显示,2008年至今,在刘汉等人的授意下,刘镝指使他人安排汉龙集团及其相关联单位员工,以汉龙集团等多家单位为融资平台,采取假借贷款项目理由、制作虚假贸易合同、虚假财务报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8亿元,美元1.4亿元。

上述所获资金由集团统一调拨使用,主要用于前期融资贷款的本息偿还,其余部分用于汉龙集团及关联公司运作和刘汉个人支出。

【起底刘汉原罪之三】欠下数亿赌债 非法交易外汇

开设赌场罪是刘汉等人被起诉的又一项罪名。根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刘汉还在澳门豪赌,所欠赌债则通过地下钱庄交易外汇等违法手段偿还。

为还赌债涉嫌非法经营,这可以追溯到本世纪初。2001年12月至2010年6月期间,刘汉为偿还其在境外赌博所欠的巨额外币赌债,指使汉龙集团财务人员赖中法等人以来往款的形式,从刘汉实际控制的汉龙集团等向另案起诉的嫌疑人范荣彰开设的公司账户汇入人民币10余亿元,授意由范荣彰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币。

随后,范荣彰找到从事地下钱庄换汇业务的王春旺,双方谈好汇率和金额后,采取境内结算人民币、境外结算港币的方式交易。共计用9.2亿余元人民币兑购成11亿余元港币,汇往境外,刘汉收到后用于偿还所欠赌债。

2011年至2013年3月期间,刘汉多次到澳门永利钜星赌场赌博,共欠下数亿港币赌债。2012年9月,刘汉指令赖中法等人,从汉龙集团来往款的形式,向旷晓燕控制的四川广汉鑫诚公司、四川诚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景安贸易有限公司3家公司账户汇入2亿元人民币。随后旷晓燕指使他人联系广东中山从事地下钱庄换汇业务的陈柏年(均另案处理)等人,采取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2亿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后存入旷晓燕在澳门永利钜星赌场账户,用于偿还刘汉所欠赌债。

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旷晓燕为满足刘汉等人在澳门赌场所需港币,多次指使他人到成都地下外汇市场兑换港币,共用人民币3512.9万换购港币4350万元。

【起底刘汉原罪之四】谁是刘汉保护伞

刘汉等人的案件中,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当地3名政法干部:原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学军、原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吕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忠伟。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刘学军、刘忠伟、吕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明知犯罪嫌疑人刘维等人在四川省广汉、什邡等地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但不履行其职责,反而与其同流合污、多次接受刘维等人的吃请,共同吸食毒品,收受财物,充当保护伞。

刘维是刘汉的弟弟,这名曾经的民营企业家曾是北京奥运火炬手,因为“2009.1.10”命案成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

2001年下半年,刘学军受命侦查一项凶杀案,获取了刘维等是重要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后,不但不深入展开调查,反而多次接受刘维等人的吃请。2007年,刘学军主动向刘维提出:若找刘汉帮其当上德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主要领导后,就把凶杀案卷“烧掉”,后刘学军由副支队长升为政委。

“2009.1.10”命案后,专案组并案侦查上述凶杀案,办案人员多次寻找案卷未果,最后在刘学军的办公室找到原试卷,发现此卷部分原始材料缺失。

“2009.1.10”命案也成为刘汉涉黑犯罪侦破的突破口。2009年1月10日,四川广汉发生街头枪杀案,惊动中央高层。公安部挂牌督办,案情很快清晰,犯罪嫌疑人袁绍林、张东华被抓获。他们交代,命案的幕后主使是刘维。当时,刘维已经潜逃。

当时,德阳市公安局在立案侦办案件期间,考虑刘学军与刘维交往过密,有充当其保护伞的嫌疑,让刘学军回避,刘回避后,将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刘维的情况故意泄露给刘维本人,刘学军、刘忠伟、吕斌明知刘维是陈富伟被杀案的重大嫌疑人,均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未提供任何线索。

新华社发文称,党纪如山,国法如天。无论黑恶犯罪分子的能量有多大,其“保护伞”的职务和级别有多高,都难逃中央反腐打黑的雷霆手段和恢恢法网。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办理,刘汉黑恶组织昔日与政商两界逾越党纪国法、进行种种勾连的内幕,或将一一揭开。

刘汉案庭审第五天:

雾霾、花粉以及消失的证人

文/简贤

北京的雾霾和春季的花粉,这些自然因素本来与震惊国内外的四川汉龙集团董事长刘汉涉黑案,毫无关系。但是在4月4日,该案在湖北咸宁的法庭调查进入第五天的时候,却成了矛盾的焦点。

这个焦点的起因是,同为刘汉犯罪集团首脑的孙晓东并未在此次庭审中受审。而法庭调查中,孙晓东系“共同作案人”和“证人”的身份,但也并未出现真身。

辩护律师们普遍认为,很多需要调查的内容,都需要孙晓东到庭配合。法院对此回应并出具的证明内容显示,因为北京的雾霾和春天花粉,孙晓东患上了哮喘病和肺气肿,故不能到庭。

孙晓东何许人

孙晓东何许人也?为什么在本案中如此备受关注?

根据检方指控,刘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15项罪名。

在此前一天,即4月3日,据《湖北日报》报道,刘汉对于上述指控,除承认出于亲情犯有窝藏罪外,对其他则一概予以否认。

当日,据上述媒体报道称,法庭上,公诉人讯问,2009年“1.10”枪案发生后,刘维逃跑期间,刘汉是否提供过资金给刘维。刘汉辩称,“钱是孙晓东给的,我只是给刘维送过烟、茶叶和酒”。

刘汉辩称中屡次提到“孙晓东”,根据有关司法材料的描述,孙晓东自1993年开始跟随刘汉创业,自1997年注册汉龙集团之后的十余年间,“逐步形成了以刘汉、刘维、孙晓东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由此可见,孙晓东是刘汉涉黑集团的头脑人物。

但在此次36人涉黑的案件被告中,并无孙晓东的名字。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人物却不能出庭受审,而是另案处理呢?目前尚无明确说法。

关键人孙晓东

自1993年,刘汉兄弟先后在四川广汉、成都和上海、重庆等地,先后涉足赌博游戏机厅、建材以及期货交易等经营内容。期间逐渐笼络了较为稳定的组织成员,如文香灼、旷小坪以及唐先兵、仇德峰、曾建军、陈力铭、孙华君、刘小平、缪军、旷晓燕、詹军(另案处理)等人。

按照有关司法材料的描述,孙晓东和刘汉、刘维三人同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按照组织分工,刘汉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孙晓东负责执行刘汉指示及汉龙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刘维主要负责领导曾建军、陈力铭、文香灼等人充当打手或保镖,为该组织及成员排挤打击对手,以黑护商。

按照上述司法材料的描述,从1993年开始,孙晓东全程参与了刘汉等人先后在四川省广汉市、成都市、什邡市、绵阳市等地实施的开设赌场、敲诈勒索、串通投标、骗取贷款等非法敛财行为。

在1998年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此次受审的被告人唐先兵在绵阳凯旋酒廊持刀杀死被害人熊伟后,时任汉龙集团娱乐有限公司经理的肖永红当即向孙晓东汇报,并分别安排唐先兵等人到广汉躲藏,向两人提供生活费。

之后,孙晓东将该杀人事件向刘汉作了汇报,刘汉表示赞许。

1999年,还是在凯旋酒廊,再次发生一起枪击杀人案。

彼时,孙晓东任汉龙集团总经理。他听说,该杀人案中的被害人王永成扬言要炸汉龙集团保龄球馆,遂将此消息告知刘汉,刘汉指使孙晓东找人将王永成“做掉”。之后,孙晓东在安排实施此事,并将从刘维处拿来的两支手枪、一支滑膛枪交给四人用于作案。

王永成被枪杀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杀人案具体实施者孙华君(孙晓东之兄)、缪军等人进行抓捕。孙华君立即告知孙晓东,孙晓东随即向刘汉作了汇报,刘汉当即安排孙华君等人前往深圳躲藏。

孙华君等人外逃藏匿期间,孙晓东经请示刘汉,先后从汉龙集团的资产中给予孙华君30余万元;给予缪军60余万元。

2001年,刘汉与人发生纠纷。2002年年初,刘汉、孙晓东、刘维在一起时,孙晓东将刘汉要报复一事告诉刘维,刘维提出要把史俊泉往死里打。尔后,刘汉提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让孙晓东找人杀死史俊泉。孙晓东从刘维处借了两支手枪交给,指示手下杀死史俊泉。后因无法找到需要报复的人,放弃该杀人行动。

在有关司法材料中,除了刘汉和刘维之外,名字涉及最多的也就是孙晓东。

庭审花絮

参与刘汉案的律师表示,五天的庭审中审判人员保持了较好的中立状态,能够尽可能地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得到充分发表。

在即使仍未进入最为激烈的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的对抗也形成了几个小高潮。

作为法庭调查的关键阶段,4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对孙晓东和刘维的行为进行举证,但因刘汉辩护人的要求而被迫中断,辩护律师认为孙晓东是重要人物,是直接指认刘汉是否有罪的人。

“孙晓东在本案到底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证人,或者是法院所称的共同作案人?”刘汉辩护律师在庭上发问,如果是健康原因不能出庭,他怎么能接受电视的采访,接受35次盘问,最长达8小时。“他到底有什么严重疾病,不能出庭。”

法院不得不紧急休庭,之后法院提供了孙晓东3月26日的申请及北京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的治疗证明。证明显示其病情是哮喘和肺气肿,属于遗传过敏性哮喘,系因北京雾霾和春天花粉。

刘汉辩护人认为,孙晓东的病情不足以影响其出庭,咸宁的天气更适合其治疗。

在检方宣读孙晓东第一份证词时,刘汉提出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孙地位不明,其证据不应被采纳。

之前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也是各不相让。

据咸宁市中院介绍,4月1日下午,公诉人出示了第一组17份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证明刘汉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被告人刘汉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表示质疑。

据一位旁听人员介绍,检方一口气宣读了17个证人的举证,被刘汉辩护人打断,并表示拒绝质证。其理由是检方的举证顺序和庭前会议时提交给辩护人的开示清单顺序不同,被打乱了,而且,检方宣读过快,辩方无法质证,认为这是检方在搞突然袭击。

在主审法官和双方沟通后,双方继续质证,但因为辩护人质证时,被检方多次打断,引起辩护人强烈抗议,随后法官要求在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时,公诉人不得打断辩护律师发言。

2日,一个花絮发生了。当天下午4时53分,审判大厅右侧的大显示器突然掉落。据悉,该审判大厅系新装修。为此,法官不得不再次宣布休庭20分钟以拆卸大显示器。

据一位旁听此案的人士介绍,这几天庭审中,他记忆最深的是刘汉辩护律师宣东与被告人孙华君的一段对话。

孙华君在此次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几乎对被指控的内容都没有异议。之后,辩护律师开始发问:“你听说过暴力文化这个词吗?”

“没听说过。”孙华君答。

“真的没听说过?”律师问。

“真的没听说。”孙华君答。

“那你怎么在2013年8月11日公安机关提审你的时候,你说你深受汉龙集团暴力文化的影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现在非常追悔莫及?”律师问。

“那是他们写好的,我根本没说。”孙华君答。

多行不义必自毙

不管庭审有多少花絮,据《湖北日报》刊发的特写文章描述,刘汉“多行不义必自毙!血腥的掠夺,罪恶的积累,必然是一个自掘坟墓的过程。当法治的阳光投射过来,罪恶的“帝国”必定轰然坍塌!”

上述媒体文章称,4月2日下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涉案的冲锋枪、“六四”式手枪、小口径手枪、勃朗宁手枪等17支枪械以及制式子弹、钢珠弹2000余发等物证。

法警抬着陈列在展板上的几排枪支弹药,一一向被告人、辩护人、审判席展示时,法庭寂静无声。

刘汉质证时称,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些枪,这些证据与自己毫无关系。辩护人质证时认为,看到这些枪支物证,感到震惊和震撼,对枪支的客观存在没有异议,但没有证据显示刘汉买过并持有这些枪。

公诉人认为,当庭出示的枪支是为证实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的犯罪,枪支是否与某一个被告人有关,并不是关键,关键是枪支是否与该组织有关。这些枪支持有人都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成员,其中既包括组织者、领导者刘维,也包括被告人刘汉的保镖,还包括一般成员。这些枪支弹药随时可成为该组织犯罪的工具;如此众多成员实施了持枪犯罪的行为,说明了该组织具有极强的威慑力和暴力性,更体现了该组织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与该组织提倡的暴力文化密切相关。从作案事实看,出示的枪支中,就有“1.10”案的被告人作案使用的枪支,足以证实刘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征。

公诉人还认为,这些枪支、弹药只是刘汉涉黑集团行为特征的部分证据。全案证据显示,该集团组织实施了多起暴力犯罪,致8人死亡,多人受伤(另刘维授意他人实施组织外故意伤害犯罪一起,致1人死亡)。作为涉黑集团的领导者,这些枪支与刘汉存在着当然的关联性。

上述媒体文章称,刘汉等人制造了多起命案,在受害者沉冤长期得不到昭雪、受害者家属深陷痛苦之中时,刘汉、刘维兄弟却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刘汉出入乘坐的是一辆价值1300万元的劳斯莱斯豪车,其名下另有法拉利、兰博基尼、宾利等世界顶级豪车多辆。

此外,刘汉经常飞赴澳门、美国等地豪赌,每次输赢均在数百万元以上。从1998年至其落网,刘汉十几次到澳门等地赌场豪赌,至今欠赌债约5亿余元港币。仅2013春节期间,刘汉在澳门豪赌多天,输掉近2亿元港币。

刘汉背后的相关人物故事:

父子官殇:周滨和他的小伙伴们

周滨、郭连星、蒋峰,这些之前几乎不为人所知的名字,随着“十八大”之后反腐斗争的深入,逐渐因其父辈关系被推上前台。

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纪委对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郭永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子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

据有关媒体报道,上述“其子”即为郭永祥长子郭连星。

除了郭连星,《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的消息显示,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的儿子蒋峰,目前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查之中,涉嫌罪名或为“利用影响力受贿”。

本报记者亦从权威渠道获知,无官亦官、非商亦商,悠游于官商两界的“神秘商人”周滨,已于2013年12月1日被有关专案组带走,至今四个月有余。此前的2013年11月25日,当周滨得知自己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已经委托了有关律师。

官方至今未披露周滨及其亲属涉嫌违法犯罪之情况。据业内法律人士分析,周滨可能面临涉嫌非法经营等指控。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去年至今发生在北京、四川等地反腐败“大案”的调查显示,上述这些人涉事原因,基本脱离不了“利用父亲职权”或被“父亲利用”而收受贿赂或非法经营,以达聚敛巨额财富之目的。

除了“利用父亲职权”之外,在周滨、郭连星、蒋峰父辈有所交集的同时,借助于他们父辈编织的关系利益网,他们彼此之间也呈现出相互勾结、互为同谋的关系,这也是近年来腐败大案的一个新现象。

父辈交集

知情人士表示,周滨、郭连星和蒋峰成年后,在生活中相识,亦在工作和生意场上勾连颇多。这种交集,缘于他们父辈多年建立起来的各种深厚关系。

郭连星在1971年出生之时,其父郭永祥22岁,尚是山东胜利油田的一名普通工人。而1972年出生的周滨,彼时其父乃是辽河石油会战指挥部地质团区域室的大队长。

此两人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在几十年后,结识于北京。

年小上述二人几岁的蒋峰,其父蒋洁敏在其出生之时亦工作于胜利油田。

因为同在石油系统,让他们结识的偶然几率变大。另一个使这一几率变大的原因是他们的父亲仕途均一路飙升至北京。

到1990年,郭永祥已经从胜利油田被提拔为中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处长,蒋洁敏也升职为胜利油田采油厂的主要领导,周滨父亲的官职位阶早已超过上述二人,成为中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主要领导了。

蒋洁敏和郭永祥来到北京后,仕途产生分化。在周滨父亲出任国土资源部主要领导后,郭永祥不久即被调任为该部办公厅主任。蒋洁敏则被提拔为中石油的主要领导,之后被调任青海省副省长之职。

郭永祥与周滨父亲如影随形,在周父调四川任主要领导后,郭永祥成为其“大秘”,从国土资源部调任四川,担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直至其案发前,由副省长退居二线为省文联主席,之后退休。

在周滨父亲被调任中央工作后,蒋洁敏从青海被调回中石油,不久即担任中石油董事长等职务。其事发前,出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

刘汉与周滨

父辈的发达为周滨等人的更大发展打下了基础,三人中,周滨学习和“工作表现”最为突出。

周滨自中国的西南石油大学毕业后,即到美国的石油重镇得克萨斯州的一所大学攻读石油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位。

2001年前后,周滨回国,短暂供职于中石油系统,之后便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一期间,周滨与其父亲曾发生争执,其父并不同意他经商。

周滨不仅从未停止经商,甚至短短几年内,便将自己的商业网络扩充至诸多领域。

在四川,周滨首先看上了位于四川德阳市和阿坝州交界处的九顶山(又称九鼎山)风景区。这个风景区被四川省政府纳入“岷山山系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也被列为“卧龙——四姑娘山大熊猫生态走廊”的主体部分,极具旅游开发价值。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周滨对此项目确实做了很多铺垫工作,但是发现,因为地理环境尚处于原始状态,开发难度极大,资金占用过巨,遂准备放弃这一选择。周滨的这一想法被一些人获知。

后来周滨和当时已经闻名四川的广汉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沟通后,一个“赔本赚关系”的买卖开始计划。

据云南省一位政府高层人士分析,刘汉发迹于期货生意,之后攀龙附凤得以壮大。

在刘汉生意巅峰未到时,云南兰坪铅锌矿成为刘汉等人眼中的“肥肉”。刘汉等人在收购该项目之初,曾遭到云南冶金集团原董事长陈智的极力反对,陈智为此上书云南省主要领导,但并未终止此事。之后,该收购项目遭到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持续多年的举报,也未奏效。

刘汉及其公司能够进驻云南开展业务,得益于风骚一时的原上市公司珠峰摩托董事长何冰的关系。据了解,何冰在云南关系非同一般,在何冰的斡旋下,极大促进了刘汉等人收购兰坪铅锌矿的事宜。

然而,当这一项目进展顺利之时,据媒体2004年报道,2002年何冰因为走私罪而身陷囹圄。该案件最初经由中纪委查办,其复杂程度可见一斑。

恰逢关键期,何冰的事发,让收购行为当时变得扑朔迷离。

就在周滨在四川到处寻找项目时,据接近刘汉案件的人士介绍,刘汉曾表示,此时已经调任北京的周滨父亲亲自打电话告诉他,“要照顾好周滨”。

于是在这一背景下,刘汉以总价款近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周滨九鼎山的投资甚微的旅游项目。至此,刘汉亦与周滨相识并进一步开展了诸如水电站开发等项目。

此后云南兰坪铅锌矿项目峰回路转。2003年1月,以刘汉所控制的公司为第二大股东的宏达集团正式收购了兰坪铅锌矿。宏达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刘沧龙则为刘汉堂兄。

公开资料显示,宏达集团当时以1.53亿元收购了上述矿业60%的股权。据云南媒体报道,该矿开发之初,当时经云南有关部门测评,价值1000亿元左右。杨维骏表示,他所得到的资料显示,该矿产在不断开发勘探后发现,市值将近5000亿元。

目前并无证据和消息,指向周滨是否直接参与了刘汉等人的铅锌矿收购行为。但以收购行为的事件发展和时间节点分析,刘汉与周滨的相识恰逢其时。

子辈营生一场空

司法材料显示,2013年3月13日,刘汉在北京被采取强制措施。

同年6月,中纪委宣布,郭永祥被调查。

同年9月,中纪委宣布,蒋洁敏被调查。

虽然目前对刘汉的庭审中并未涉及其与周滨的关系,但从所披露出的消息而言,刘汉事发后牵涉出周滨违法犯罪的线索,当无疑问。

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刘汉第二任妻子杨雪并未与刘汉一起被公诉,而且目前仍处于调查之中。其背后原因即是,杨雪的案情更多涉及周滨案。而杨雪虽然与刘汉离婚,但离婚后,仍一直是刘汉信赖和欣赏的“干将”。

在刘汉及其党羽逐渐被控制后,更多线索向更大维度上延展。

郭永祥便是其一。从中纪委披露的郭永祥案情上看,似乎与周滨并无关联。但周滨与郭连星生意上的交集,使得他们之间的关系渐趋明朗。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0年6月,郭连星在北京奶白路3号设立了北京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公司除了郭连星为自然人股东外,还有一个大股东——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一公司的股东是詹敏利和米晓东,其中詹敏利占90%的股份。

詹敏利即为周滨的岳母,现居住在美国;米晓东则为周滨的大学校友。

此外,北京万众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名单中,亦有“郭连星”的名字。而这家公司的法人股东之一,即有米晓东持股的北京建兴光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郭永祥之后便是蒋洁敏。

2004年,周滨在北京注册了北京中旭阳光石油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旭阳光”),之后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改为股份公司。

同是2004年,蒋洁敏在中石油副总经理的位置上兼任中石油股份公司的副董事长和总裁,直到2011年成为中石油董事长。

中旭阳光发展至2011年,其年检资料显示,当年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9亿元,收入1.3亿元,净利2468万元。该公司还曾对外宣布,其拿下了8000座加油站的管理系统项目,还渗透到中石油成品油物流配送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及信息系统管理等信息化项目。

然而,当周滨、郭连星等人依靠他们父辈的资源运筹帷幄、享尽垄断资源之利,自认为建起了牢不可破的关系网之时,一个个突破口开始崩塌。

2013年12月,周滨被警方带走。在其前后,蒋峰、郭连星等人亦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些小伙伴最终身陷囹圄,所有计划都成了一场空。

刘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