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及家属在青岛过端午使用公款,被党内警告。
2014年5月30日至6月2日,杨子强及家 属在青岛过端午节,入住青岛市中心支行培训中心,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辛树人携家人陪同,杨子强在当地的亲属到该培训中心一起用餐。相关餐饮、住宿费用共 14473元用公款支付。2016年6月16日,杨子强补交了相关费用。杨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杨子强简历:
杨子强,男,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76年至1985年,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新野县上庄公社银行营业所会计辅导,新野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股长,唐河县支行副行长
1985年至1994年,先后任河南省南阳地区纪委驻金融系统纪检组副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地区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
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计划资金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1997年1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分局副局长
1998年11月至2004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郑州分局(2001年5月改为河南省分局)局长
2004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局长
2015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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