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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打人案同犯父亲因伪造车牌被拘

来源:互联网

9月6日晚9点,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南门外,李双江15岁的儿子李天一与18岁的苏楠驾驶宝马和奥迪行驶时,与前方驾驶别克的彭先生一家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将彭先生头部打伤,被缝11针(本报曾连续报道)。昨天,因伪造“晋O00888”车牌,苏楠之父苏文斌也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事件发生后,北京、山西两地警方均证实,“晋O00888”车牌2004年8月前为山西省国税局使用,2004年8月已上交山西省交管机关,现为山西省劳教局一辆丰田越野车使用,注册登记以来未补领过号牌。事发时,该车与号牌均在山西当地。涉案奥迪车悬挂的“晋O00888”车牌有套牌嫌疑。

9月11日,《新快报》报道,媒体人李建军在博客上称,苏楠疑为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的私生子。李建军称,事发当晚,18岁的苏楠驾驶“晋O00888”奥迪车惹事,并在事发现场大声喊“我爸就是公安”,随后,苏楠在派出所也自称是苏浩的儿子。

后经核查,苏浩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公安局局长。8日晚,山西省公安厅官方辟谣,称经公安部门核查,苏浩与苏楠无任何关系。

《新快报》报道称,苏浩短信回复记者,苏楠之父已被北京警方拘留。昨天,北京警方证实,苏楠之父名叫苏文斌,山西聚通汽贸公司原法人代表,在北京拥有一汽贸公司。因伪造晋O00888车牌的行为,苏文斌已被北京警方拘留。

拘留与案情相符

北京市丰昌律师事务所韩文军律师认为,苏文斌伪造车牌,其将被警方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新闻分析 套用政府号牌影响更坏 套用政府号牌更为恶劣

套用社会车辆号牌与套用政府机关车辆号牌性质有一定区别。由于套牌者往往悬挂着套用的政府机关号牌肆无忌惮地闯红灯,公然多次恶意违法,给相关政府机关形象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在套牌车被卷入“晋O00888”这样的恶性打人案时,往往会在网络上引起不明真相网友的猜测,在“裂变速度”传播中对政府机关形象造成更恶劣的社会影响和难以挽回的损失。

尽快出台相应打击措施

政府机关专用号段的车牌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的一种。近几年,兰州、郑州等地频现盗窃车牌敲诈案件,很多盗窃他人车牌的罪犯被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惩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悬挂在机动车上、在审的车牌具有国家机关依法颁发的国家机关证件的性质。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惩处有利于打击此类犯罪。对于套用政府机关专用号牌者,应当尽快出台更加严厉的打击措施。

不给“李鬼”们可乘之机

套牌“李鬼”公然多次恶性违法的胆气从何而来?只有政府机关车辆严格守法,在马路上平等参与社会交通,“李鬼”浑水摸鱼的空间才能被彻底铲除。目前已经有十几个省区市取消“O”字头等特权号段,这也是不给“李鬼”可乘之机的良策。各地套牌等涉牌案件频发,不但给政府机关车辆形象抹黑,也给被套牌的私家车主造成巨大损失和很多不便。交管部门在加大路面打击力度的同时,可参照军车车牌技术升级民用车牌防伪技术,例如采用无线射频电子芯片等。

(来源:京华时报)

◎山西公安副厅长苏浩:苏楠之母谎称我是苏楠大伯

昨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对早报记者称,他与“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另一肇事者苏楠的父亲苏文斌并无关系,工作中也没有任何业务来往,是其(指肇事者)母谎称苏浩是苏楠的大伯。

此前,山西省公安厅一位干部对媒体称,苏浩与苏文斌及苏楠“关系密切”,但他很确定地称“苏楠不是苏浩儿子”。

另据新华社记者向权威部门核实,18岁的奥迪车司机苏楠之父名叫苏文斌,是山西聚通汽贸公司原法人代表,在北京拥有一汽贸公司。因伪造“晋O00888”车牌的行为,苏文斌已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拘留。

回应与苏楠家庭关系:没有亲属或业务关系

《新快报》昨日援引山西省公安厅一位匿名干部的话称:苏楠虽不是苏浩的儿子,但苏浩跟苏文斌及苏楠的确关系密切,否则6日晚苏楠也不会贸然抬出这个“爹”来。

苏浩在给早报记者的短信中称:“由于肇事者和我同姓,是山西人,又挂着晋O车牌,肇事者又谎称是我亲属,便引发网友猜疑,事实上该车牌是省劳动局注册使用,并非山西省公安厅使用。”

苏浩称:“我是山西朔州人,据核实苏文斌是山西清徐人,和我无任何关系。”苏浩还称,他和苏文斌即使工作业务来往也没有。

苏浩告诉早报记者,“据北京警方讲,事发后并非苏楠本人称我是亲戚,是其母谎称我是苏楠的大伯,而其母是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应该知道我名字。”

苏浩称,他与苏楠的母亲并不认识,也不知道其名字,是北京警方调查取证后,才知道她在晋源工作。

按法律规规定,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回应私生子传闻:

正考虑“正当防卫”

山西媒体人李建军在其博客上称,山西省公安系统多年来流传着一种说法:当年,曾有一个静乐籍的女大学生,自称替苏浩生了孩子,还曾抱着孩子到山西省公安厅等处多次上访,要求苏浩与孩子做亲子鉴定。“我和山西省公安系统接触多年,和一些高官吃过多次的饭,这些说法从他们嘴里流露出来,应该不能算是完全的无稽之谈。”

针对李建军的博客内容,昨天苏浩对早报记者表示,该内容对其影响很大,正在考虑“正当防卫”。但他并未正面回应私生子一事。

昨日,李建军在其微博上称,“山西省公安系统多年传言你(指苏浩)有婚外情并有私生子,请问有没有?我没说你一定有婚外情及私生子,只是在客观表述有这样一种说法。”李建军称,对苏浩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态度表示期许。

而山西省公安厅的匿名干部此前对《新快报》称,几年前,曾有女人带着一个小男孩,来省公安厅找苏浩。“这是在他兼任太原公安局长以前,而他搬去太原市公安局有4个年头了。”该干部说,当时那女子在办公楼下闹得很凶,非要上楼见苏浩,苏浩自己下楼,解决了这个问题。

苏浩在山西省公安厅的另一同僚也向该报记者证实,他听多位同事讲过有一位女子六七年前带着孩子找过苏浩。苏浩上述两位同僚之一称,苏浩是否在京置业他不了解。但他所知的那个小孩年龄比苏楠小,“我百分之百肯定苏楠不是他儿子”。这位同僚称,那个小孩“没(被安置)在(北京)那个方向。女人带着孩子来闹的时候,最多10岁上下,没那么大”。

据此前媒体报道,苏浩与妻子育有一女,现已成年。

(来源:东方早报)

李建军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