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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爆炸案富豪:痛恨收我200万的检察长

来源:互联网

周龙斌,是郴州市临武县万水乡白竹村人,经营矿产,曾是郴州临武首富。

2003年,为争夺矿源,他导演湖南郴州天湖宾馆爆炸案,造成两人死亡,后被警方通缉。

逃亡到湖北十堰,周龙斌的身份是“杨老板”,并一度“创业”。

作为潜逃者的周龙斌,作为一个被“漂白”的“杨俊”,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潜逃的A级通缉犯

这不是周龙斌第一次被抓。

2003年11月23日,周龙斌一手策划了爆炸案。在郴州天湖宾馆门口,用“人肉炸弹”将周兵元炸死,致两人当场身亡。此前,他和周兵元因矿产之争结怨颇深。

2004年9月,警方曾将周龙斌抓捕,并予以刑事拘留。

但通过金钱运转,周龙斌被转至曾锦春的女婿、宜章县公安局局长雷军管控下的宜章县看守所。

2005年,郴州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下达了对周龙斌的《不起诉决定书》。周龙斌安然走出看守所。

2007年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撤销郴州市检察院对周龙斌不起诉的决定书,并决定对其提起公诉。2月17日,公安部下达A级通缉令。

就在2月15日,周龙斌接到一个神秘电话后,出门,逃亡。

逃亡,对周龙斌来说,并不陌生。当年在郴州,外地一老板认为周龙斌一面在背后挑事,一面又想买下他的矿井,一气之下将周龙斌关了三天,周后来扯了一根布条从三楼吊下,安全脱身。

1980年代,周龙斌跨入社会之初,家里给他买了一辆拖拉机。后来,周开起了中巴车,专跑临武—麦市这条线路。直到1995年,才涉足矿产。

湖北十堰是周龙斌逃亡路上的终点站,此前,周龙斌曾在南昌、海南短暂停留。

周龙斌为何最终选择在十堰隐藏安顿?

8月3日,房县看守所里,周龙斌说没有特别原因,“上了大巴车后,车停在哪里,人就留在哪里”。

一位熟悉周龙斌的人士分析:“在多年矿产争夺中,积蓄了丰富斗争经验的周龙斌,行事一定有自己的主张和计划。之前,他应该考虑了此处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

在房县公安局审讯时,周龙斌坦承:早年,他多次来十堰购销汽车零配件,在这里有一定的基础。

十堰,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与豫、陕、渝等省市毗邻,地处五省交界处。

1960年代末,为建设第二汽车制造厂,设立郧县十堰办事处,后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十堰市(县级市),1990年代,原十堰市和郧阳地区合并,成立新的十堰市。

因二汽而建的十堰市,别称“汽车城”。二汽开创之初,有大量的北方人随工作调动而来,十堰因而成为移民城,这里不通行方言,通行普通话。

多金好赌的“杨老板”

2007年5月,一个名叫“杨俊”的“海南人”出现在湖北十堰市。“杨俊”就是周龙斌,他在那里生活了4年零3个月。

陈义安(化名)是十堰市牛头山森林公园梅花鹿养殖场原承包主,他在2007年5月认识了“杨俊”。

当时,陈义安发布了广告,要转包梅花鹿场。“杨俊”与他联系,有意承包。两人约定了时间、地点见面。陈义安记得,带“杨老板”来洽谈的是十堰郧西一个唤作“兰瘸子”(音)的人。

“杨俊”告诉陈义安,他是海南人,因沉迷赌博欠下千万赌债,盘下这个偏僻的梅花鹿场是为了静下心来戒赌。

谈了约3次,双方达成协议,“杨俊”以30万元盘下梅花鹿场。当时鹿场共有32只梅花鹿。“杨俊”分两次付给陈义安20多万元。后来因牛头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不同意转包,陈义安退了些钱给“杨俊”,两人共同持有梅花鹿场,“杨俊”成为大股东。

陈义安说“杨老板”给他的最初印象是能吃苦耐劳,且有想法。

成为养殖场大股东后,“杨俊”立刻对场区进行改造,将场内的数百平方米的地坪硬化,翻修办公场所和宿舍,对工作人员具体分工,“杨老板”几乎所有工作都亲力亲为,包括一些“电焊、水泥工作,他都是自己搞的”。

慢慢地,陈义安又觉得“杨俊”的身上透着一点“神秘”。

“杨老板穿得一般,也不在乎吃什么,抽的烟只有10多元,真像个落魄的赌徒。可他有时候又表现得非常有钱,有气魄。”

陈义安举了个他亲见的例子,本地人杨刚原是一名带车的司机,“杨俊”第二次租赁他的车送饲料上山后,车刚停下,走下车门的“杨老板”对杨刚一挥手:“车,我买下了,你,也给我留下,以后就跟我了!”

还有几次,陈义安看到“杨老板”与人玩“诈金花”,“他一万元一摞,抓着就往赌台上扔,对钱一点都不在乎!”他还多次听到“杨老板”跟他抱怨,最近手气不好,又输了十几万。

“杨老板”的神秘还表现在经常更换手机号码,跟他开车的杨刚一个月只能见他三五次。

尽管最初周龙斌在梅花鹿场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养殖场却无可挽回地走下坡路,周龙斌被抓时,只剩下6只梅花鹿了。

即便每年亏损好几万元,周龙斌却从未将它转包出去。陈义安曾经觉得很奇怪,“真正做生意怎会这样呢?”

潜逃中的社交与恋情

周龙斌之所以能在A级通缉令下逍遥4年,湖北省房县公安局局长徐正明说,一张真实的假身份证助他在一段时间内,避开了无数法眼。

2003年12月15日,周龙斌离家潜逃后,第一站到了江西南昌。据周龙斌交代,在江西南昌,他经历了4年逃亡生活中最危险的一次。

逃到南昌后,周龙斌住在小宾馆内。一天,他照例观察周围环境,从窗户口看到屋外楼下停了一辆黑色车子,车旁几人正对着他住的地方指指点点,很快有人散开,朝他的住址步步围拢。周说,他及时察觉,最终逃了出来。

无法证实,周龙斌所说的包围之事是否确有其事,但这次经历告诉他,要想更加安全,先要将身份“漂白”。

逃出南昌后,周龙斌来到了海南,他再也不敢住宾馆了,一天24个小时都在地下赌场度过。

赌场里,周认识了一个能人,通过他,花8000元办了一张身份证,改名“杨俊”,住址为“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永明粮所宿舍”。

徐正明说,这张身份证,地址、号码全部真实,照片却是周龙斌,也就是说,这张身份证是“真”身份证,世上凭空多了“杨俊”。

“漂白”身份后,周龙斌逃到了他曾经有一定基础的“汽车城”十堰。在这里,他几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很快,他用“杨俊”之名盘下牛头山梅花鹿场,准备创业。

他甚至将生活圈子扩大到了十堰之外,周龙斌的司机杨刚说,他曾送“杨老板”到过武汉、长沙。一到长沙,“杨老板”就给他几百元,让他一个人独自住在每天百元左右的小招待所里,随后离开。“杨老板”在长沙做了些什么事,见了些什么人,他无从得知。

在“杨俊”身份的外衣下,周龙斌鲜有的几次危险遭遇也能轻易化解。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周龙斌和李某成为男女朋友后,有一次两人同去李某的老家郧西,在郧西,周龙斌因超速被交警现场抓住,但“杨老板”打了个电话后,即被放行。

种种迹象表明,原本长袖善舞的周龙斌成为“杨俊”后,社交圈子也在逐步扩大。8月4日,记者在其梅花鹿养殖场生活的房间里,找到了数套当地某国际大酒店配备的洗刷用具。据场内工作人员说,这些都是“杨老板”使用的。另外,据房县警方通报,举报周龙斌的人也是前不久才与他认识的。

陈义安说,梅花鹿养殖场在牛头山一山头上,人迹罕至,场内工作人员最多时,算上老板也只有5人,“杨老板”如果像承包之初那样深居简出,不知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发现他是周龙斌。

一面是天生张扬的性格,一面还要应对警方的通缉,周龙斌处处小心隐藏。

对梅花鹿场的创业热情消退后,周龙斌每天的基本生活可以概括为:上午11点以后起床,下午驾车去鹿场看看,晚上去牌场赌博到天亮。为防止被人认出,他经常使用捡到的另一张身份证。

周龙斌每两三个月就更换一次号码,每张电话卡都是不出示身份证向代理商办理的。陈义安有次问他:“你怎么老换电话啊?”周龙斌似乎有点不高兴,淡淡回了句“电话丢了”。陈以后便没好意思再问。

与李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周龙斌让她放弃了在某商场的工作,每月按时给她1200元生活费,并用李某的身份证办了购车入户手续。

周龙斌的阔绰、大方,似乎赢得了李某的芳心,尽管,她完全不知道和她相处了近1年的这个男人的真实身份。

周龙斌被抓后,李某关了手机。记者在梅花鹿场采访时,李某打去电话,要求他们三缄其口。在房县公安局,周龙斌留下了委托书,将梅花鹿场交给李某。他还提到,很想念他26岁的儿子。

8月1日,周龙斌的儿子来到十堰,他见不到父亲。不过,湖北多家报纸的头版,当天几乎都刊登了他父亲被抓获的大幅照片。

“一个很有思路的人”

被抓捕归案的7月29日,周龙斌正准备“过几个小时后,偷偷回湖南老家看看”。

他已有一个多月没去女友李某家了,这次,本来是去道别的。上午11点,周龙斌和李某走出小区,却被抓捕归案。房县公安在民用车上已蹲点守候了12个小时。周当即承认了真实身份。

8月3日上午,警车从房县看守所快速驶进公安局。地坪上,来自湖南的公安和武警正等着周龙斌。

9点40分,警车停下,两名刑警押着周龙斌下车。戴手铐脚镣的周龙斌,行动并不迟缓,通缉令上描述他“偏瘦”,但此时的周龙斌,脸部饱满白净,黑白条纹短袖下露出的手肘结实、有力。

周的鼻子下有颗米粒大小的黑痣,正是凭这颗痣,徐正明在布控抓捕前,才敢肯定:“这个和通缉令上的照片已经大不相像的人,还是周龙斌。”

短暂交接后,湖南警方将周龙斌押上回原籍的警车。与周同行的是两个鼓胀的劣质旅行包。里面装着他的日常行李。

房县警方介绍,抓捕周龙斌时,其中一个包内装有现金47万元,还有署名“杨俊”的各种证件。4年下来,这个包几乎从未离开过他的视线,周龙斌说。

9点45分,警车朝湖南方向驶去,这里距郴州1000公里。

审讯时,周龙斌说,如果警察迟来一天,可能就抓不到他了。不过,周的“回乡”之行延迟了4天。

徐正明对周龙斌的印象是“一个很有思路的人”。徐记得,从抓获点到房县公安局约有一个多小时车程。行车途中,周龙斌滔滔不绝,反复声称自己无辜,最多也就被判个三五年。他还说如果这次没被抓住,他准备两年后去公安部自首,“把事情(天湖宾馆爆炸案)说清楚”,他解释,潜逃是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

他还十分痛恨那两个收了他200万元的副检察长,认为由于他们的掺和,事情反而复杂而丑陋了。“两个检察长把我给害了!”让他同样憎恨的还有“无耻的曾锦春”。

为了安抚他的情绪,刑警对他的说法不置可否。周龙斌强调自己经常做善事。他还立即提出,“要捐10万元给房县公安局”。

周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