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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刁民唐慧

来源:互联网

就在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最终判决前,有记者戏剧性抛出相关材料,于是,关于湖南永州唐慧,关于自2006年开始的人间悲剧以及一系列曲诉讼折纷争,连绵的法律纠葛,乃至接近完结的几条人命,一下子有了新的阐释和想象空间。那个被侮辱伤害的女童,是否本身就是问题女孩?而以草民之躯对撼政法体系的唐慧,是否是个私德有亏,借事谋财,为了一己之利或者一己情绪,歇斯底里近乎疯狂的不可理喻女人?而据说被“架上神坛”的湖南永州唐慧,背后是否有个团队,在策划种种不可告人的阴谋乃至里通外国?至于我们这些义愤填膺的围观者,是否不过是被这种种因素搅动着的漩涡推波助澜?

其实,如果书写当代底层民众与政法系统、乃至官僚结构纠葛的故事,很难再找到比湖南永州唐慧案更有代表性的角色了。从2006年国庆节开始,一直到今天撤销她被劳教的决定,湖南永州劳教委员会被判给予2641.15元赔偿,湖南永州唐慧几乎遭遇到了公检法各层级,经历了法律、维稳机制、安元鼎等等或显或暗,甚至根本见不得光的种规则和举措。这些经历中,她的手机里会收到当地官员嘘寒问暖的短信,也会在法院门口和关押上访者的黑监狱里被保安殴打。作为样本,她几乎串联起了一切,从她的故事里,可以看懂时代。

无法否认这些指责的部分细节真实性,比如记者邓飞在第一次见到唐慧的时候,就见识到她说谎。即便他对湖南永州唐慧的帮助,以及对事件变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影响,邓飞还是坦承自己并不喜欢这个新闻当事人。我也不愿意怀疑、指责抛出材料的记者是为湖南永州唐慧面对的那些个人、组织乃至制度背书,特别是在湖南高院宣判唐慧胜诉之后,这种质疑和把唐慧拉下神坛的努力,似乎显得格外理性而建设。不过,面对对唐慧私德的讨论,无论如何应该记住一个前提,她是个被女儿遭遇逼疯的母亲,如果没有她的“疯狂”和狡黠,以及其它底层生存智慧,她不会迎来这最后的,实际上也是不完全的正义。

回看整个事件,如果湖南永州唐慧不做刁民,事件可能会止步在几个基层民警与当地黑恶社会的遮遮掩掩的关系中,会止步在一个区级的检察院不痛不痒的公诉中,也可能止步在市法院的不是煞有其事中,如果湖南永州唐慧不是刁民,也许根本不会有人为此送命,从官到民,从省到市再到基层,潜规则会维系着某种微妙的平衡,地方在一片和谐中继续和谐着。

其实,与其指责唐慧喜欢去舞厅无责任心,对女儿教育不够以及借助伤害而谋其他这些很难确实的细节,倒不如甩开膀子硬上,抓住其偏执和认死理的性格乃至“精神缺陷“入手,宣布唐慧是”讨说法强迫症“,也许更有“说服力”。仔细琢磨下,湖南永州唐慧这些病症,恐怕同样会在不少个体反抗者身上看到。远的如林昭,近的如孙志刚、唐福珍、其身上总有些让人“不舒服”的品质。找出这些特质并不困难,我们也可以轻松设想,如果稍微柔软一些、圆融一些,那些反抗者的命运自然不会如此“悲惨”、“坎坷”,起码他们可以基本上和你我一样,“活着”。而如果唐慧也能“识时务”把自己对道理的追求框定在国人熟悉的边界内,按照现实而非法律或者道理的逻辑行事,收钱沉屈辱得带着家人迁居过完一生,那她就和你我一样,是顺民而不是“刁民”。不过,接下来新问题就会出现,当遭遇如此悲剧,生活已无可能正常化之后,唐慧为什么要选择做一个顺民?

看看导致她被劳教的上访诉求:“一是女儿乐乐失踪案专案组负责人杨某某不作为问题;二是民警魏某某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问题;三是冷水滩看守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的问题”,又有哪一件是无理取闹,又有哪一项是胡搅蛮缠?

或者可以指责湖南永州唐慧表达诉求的方式问题。她不应该用如此挑衅性的方式表达,她应该冷静理性应该在什么什么框架内,她应该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和中国法治的状况,她应该玉洁冰清私德操守让人赞不绝口甚至赢得对立面的交口称赞……,不过所有这些幻想,与唐慧现实经验正在形成巨大发差。在唐慧和她的,也是你我的世界中,真实的原则恐怕是,不刁民,无正义。

湖南永州唐慧所谓“胜诉”,事实上可称为勉强,无道歉,只赔偿。湖南永州唐慧的所期待的正义,几乎注定不可能完全实现。而她将携女赴美治病的行为,将又给攻击者和脑残族提供攻击的口实。“恶猜私权,善待公权”,这也是我们生活的另一种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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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元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