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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农村信用社破产样本:“消失的”农信社

来源:互联网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消息,将尚村推向了风口浪尖。河北省肃宁县尚村信用社(下称“尚村信用社”)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这家成立于1956年,至今有56年历史之久的尚村信用社,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历程?在农信社改革中,一般的农信社会并入县联社、市联社或者省联社,形成单一的法人机构,而尚村信用社申请破产,则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在这一轮的农信社改革中,尚村信用社为什么没有进入体制的“圈子”?

带着诸多疑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深入尚村调查这宗首例农信社破产案例,希望能够为银行业破产找到一个标本。然而,实际上,调查比想象的简单,2001年,尚村农信社就已经停止营业,也就是说,它并没有赶上这一轮农信社改革的“趟”。

11年前就已停业

尚村,这里盛产皮草,被誉为中国的“裘皮之都”。当车从肃宁县缓慢驶入尚村镇时,道路两旁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皮草厂、皮革厂,在镇上也分散着兔皮、裘皮等专业皮草交易大厅。而这些皮草大部分出口到欧美、韩国、俄罗斯等地区,可以说,这里是经济相对活跃的镇。

“早没了”、“老地址我们都不知道在哪里”、“不知道有这个信用社”,当本报记者赶赴沧州市肃宁县尚村,希望采访这家被市场认为是特例的农信社破产案时,竟然难以在当地询问到这家信用社的地址,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在尚村,唯一的一家农信社,则是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尚村分社(下称“尚村分社”),本报记者到达该信用社的时候,信用社大厅正在装修,工作人员在隔壁一间不大的房间里临时办公。

“我们也是前几天客户过来问,才知道有尚村信用社破产的事情,实际上我们这里和尚村信用社并不是一家,也没有任何关系。”尚村分社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本报记者走访了当地一些商户,即便是一些年老者,也难以记起尚村信用社的具体位置,只知道“早没了”这一事实。

2010年,河北省肃宁县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肃宁县联社”)正式组建,并开始股份制改革。而早在2000年12月,在尚村组建城关信用合作社尚村分社,目前该分社也隶属于肃宁县联社管理。然而,为何尚村信用社未被收编入县联社?

肃宁县联社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正在申请破产的尚村信用社,成立于1956年1月1日,原法定代表人是刘炳辉。尚村信用社早在2001年就已经停止对外营业,由于近年来尚村发展较快,这10多年来,信用社的原址已经变迁,再无痕迹。

“组建肃宁县联社的时候,是很多家农信社法人代表举手表决的,当时尚村信用社没有申请进入联社。”当地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尚村信用社与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以及肃宁县联社,还有上述城关信用社都不存在任何关系。

走了6年的破产程序

那么,尚村信用社为什么会在2001年停业,从停业到现在这10多年,尚村信用社究竟在做什么?

肃宁县联社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尚村信用社2001年的停业原因是“资不抵债”,但对于当年该信用社的经营状况,没有人能够提供确切的数据,以及当时情况。

2006年尚村信用社就依法申请了破产。“走(破产)程序已经走了好多年了。”上述肃宁县联社相关负责人称。

上述资料显示,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尚村信用社正式实施破产。2011年8月,尚村信用社按照程序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到今年(2012年)的3月23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此案。

尚村信用社从停业到申请破产,花了5年时间,从申请破产到法院受理又花了近6年时间。

“其实破产早就申请了,以前没有这个先例,法院这边也没有这个先例。所以法院很慎重,慎之再慎。”上述银行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无法可依”可能是尚村信用社申请破产的6年时间里,相关监管机构、法院等面对的问题。尚村信用社破产走破产程序,可供依据的法律依然是《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中相关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涉及破产,要处理的不仅仅是股东的权益,公众存款安全、金融牌照去留等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目前,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及被广泛讨论的银行破产法还没有出台,尚村信用社破产的契机,让上述制度和法律再被市场呼吁亟须出台。

据肃宁县联社上述负责人介绍,尚村信用社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工商局吊销,同时金融牌照也于2004年左右,被当地银监机构收回。对于收回尚村信用社金融牌照的信息,本报记者并未从沧州市银监分局获得确认。

仅存4家债权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尚村信用社破产案件中,并未牵涉到公众存款。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新闻稿中表示:“尚村信用社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债权人中不存在存款户,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也已经妥善解决。”

“尚村信用社在2001年停业,当时已经没有客户去做存贷业务了,并且之前已经做了存款户的清理,把钱还给了存款人。”肃宁县联社上述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尚村信用社在申请破产之前已经对存款、股金以及人员都进行了处置,现在还剩4家债权人。对于债权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闻稿中摆了一回“乌龙”。

新闻稿中显示,农业银行吴桥县支行、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等申报了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了尚村信用社第一次债权人大会。然而本报记者向农业银行沧州分行了解情况时,得到的回复是农业银行吴桥县支行并不是尚村信用社的债权人。随后本报记者发现,法院的新闻稿从网站上撤销。

本报记者从肃宁县联社提供的资料中获悉,目前尚村信用社还存在债务关系的仅剩下肃宁县农行、肃宁县联社、吴桥县联社、北京银行4家。然而对于目前尚村信用社存在的资产和债务总额多少,本报记者未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具体的数据。

上述肃宁县联社负责人透露,总的债务可能不会太多,比如尚村信用社欠4家债权人中的一家也就200万~300万元,并且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给尚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我们也是它的债权人,它还不了,就根据清算分资产,它的债权、放的贷款,都可以作为资产。至于能不能够还清,还要看法院的清算结果。”该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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