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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才是硬道理

来源:互联网

在巴菲特进化史中,有4家公司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家是伯克希尔·哈撒韦。这是20世纪60年代,巴菲特想趁火打劫,做一单掮客生意,从别人手里接过股票,再转手倒卖给伯克希尔——为防止控制权旁落,公司控制人一般都会接受这种要挟,但在最后拍卖环节,伯克希尔总裁突然变卦,将原来承诺过的每股11.5美元回购价降到11.38美元,使巴菲特非常恼火——既为钱而恼火,也为这混球如此不地道恼火,一怒之下而买进公司。虽然从投资角度说,这是一次错误行为,但它却是巴菲特从1.0版正式向2.0版过渡的标志,也是他真正财富传奇的开始。

一家是喜诗糖果。这是1972年在对方主动兜售和芒格极力鼓动下买下的公司。正是它让巴菲特对好公司的认识由抽象变为具象、笼统变得清晰,片段而成系统。这是巴菲特此后几十年里一直唠唠叨叨、兴高采烈地叙说喜诗糖果的原因。喜诗糖果的收购标志着巴菲特正式升级到2.0版,要认识2.0版的巴菲特式的好公司,须从喜诗糖果开始。

第三家是可口可乐。本质上,对可口可乐的投资和购买喜诗糖果、华盛顿邮报一样,是买公司而非买股票,但由于“作案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在“作案方式”上也有了很大改变,不再像原来那样只选股、选价,而是将选时要素纳入了他的投资策略范围。因此,要解开2.1版巴菲特的作案方式,需从可口可乐开始。

第四家公司我们下次再说。

对2.1版的巴菲特如何做股票,一些“巴菲特教”的“原教旨主义者”和老金是有不同看法的,好比读《红楼梦》,革命家看到了排满,道学家看到了易。问题是,他们以老金举巴菲特卖出可口可乐期权一事为证,认为老金关于巴菲特也会预测或判断股价的观点根本不值得一驳。而不值得一驳的理由,一是它说明老金的功底很差,二是对这件事,某某人已在某某书上作过解释。

也许老金确实孤陋寡闻,“黑夜不知白天的白”,只知一切期权交易都有一定风险,都要对价格作出准确的判断和预测,离开这一因素,哪怕所谓的两利也不会是真正的两利。就以35美元/股卖出可口可乐看跌期权说吧:如果可口可乐不可能跌到35美元,那么,这笔交易巴菲特就赚了权利金;如果可口可乐刚好跌到35美元,期权买方愿意行使权利,他不赚不赔;如果买方不愿行使权利,他也能赚点权利金;如果可口可乐跌到更低的30美元或以下,那么这单交易就亏了,因为他只能接受35美元的买进价,使买入成本提高15%以上。因此,一切期权都包含可对价格的判断或预测,这是功力差的人理解的期权交易,如果这一判断成立,那么,期权交易者基本上都是功力很差的人——看来,巴菲特教的“原教旨主义者”自视很高。

其实,这个例子只是很小的问题,笔者也讲过这是一个旁证——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即使有问题,也只是不同人对同一单交易的不同理解而已。真正重要的是:因某某人早已在某一本书上解释过这件事,所以老金关于这件事的观点就是错的;因为老金在这件事上的观点是错的,所以老金关于巴菲特做股票的一切观点都是错的,并已低级到了不值得一驳的地步,这样的思维方式让我非常费解。或许,在某些人眼里,事实逻辑不重要,重要的是《圣经》上怎么说的;个体的独立思考可有可无,关键是“权威”是如何解释的;除了原教旨以外,一切宗教进步和来自“教外”的思想观点都是错的;还有,引进选时要素是否有助于我们包括巴菲特的投资,使价值投资能更好因应、契合变化了的市场环境不重要,重要的是上帝耶和华是否说过。只要教主没有明确说过的,就是不存在的。只要教主说过的,就一定是百分百真实的。

相同的案子,白天和黑夜、有人和无人时的作案方式肯定是不一样的。果子长在低矮的树上和高高的树上,采摘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前者一望而知,伸手就是,后者却被茂密的枝叶遮盖,需要细细观察寻找,还得借助梯子爬上去。21世纪初,《纽约时报》的一位著名财经编辑在讲到选时策略变得如此盛行时,曾感叹道:“25年前,1美元的资产用50美分就能买到,而今再也没有这种股票了”(请原谅我没有去翻书,找出这位编辑大名,因为对我来说,谁说的并不重要,我不会因为这是某某人说的,就认为它是绝对真理,否则就不是)。当巴菲特买华盛顿邮报时,他确实是不考虑时机因素的,因为它的价格仅为它的资产重置价的0.25倍。当巴菲特购买可口可乐时,我不知道它的资产重置价是多少,但我知道:市盈率超过15倍,市现率超过12倍,市净率高达5倍。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对已习惯于在低估值年代投资股票的巴菲特,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投资风险事,得失寸心知。这是我评价巴菲特时说过的一句话。只有明白因价格高企带领的不轻松,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从关注到买进,巴菲特会踯躅那么长时间;才能明白,为什么明明已做过详细的分析研究,而且为购买富国银行,光谈判就花了好几个月,但买进后却依然担心是否买得太早了(早与晚,其实就是一个时机概念);才能明白,为什么为购买IBM,要将过去50年的年报细细研读一遍,而且早不买,迟不买,偏偏在IBM突破历史最高价后追进!请问各位高人韵士,能为我提供一个合适的、符合事实逻辑的理由吗?

事实很简单:面对只具有相对价值,不再具有绝对价值的股票,巴菲特只能做两件事。一件是更仔细、更谨慎小心地选股,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一件是借助选时策略中的某些要素,比如公司当前的盈利状况和态势、公司股票的价格表现等,这些要素不是有害的,而是巴菲特为自己的投资加的一把安全锁。

巴菲特有两套语言系统,一套是显性的,一套是隐性的,这是我说过的。巴菲特还有两种理性,一种是公众理性,一种是个人赚钱理性,他说的全是公众理性,不能百分百当作真实的巴菲特行动。比如我们都知道,巴菲特对金融衍生品非常反感,认为它是20世纪最糟糕的发明,是金融市场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2002年5月6日,在接受《福布斯》采访时,他明确表示对金融衍生品的反对,他的搭档查理·芒格立即插话:“把金融衍生品比作下水道,都是对下水道的侮辱。”说得多好啊!

但是,仅仅过了16天,伯克希尔·哈撒韦就推出了一种全新的、连一些专门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大师都觉得“复杂而秘密”的金融衍生产品——连续负息债券。在宣布这项产品时,巴菲特明确表示:在当前利率下,它是可行的;而且是他请高盛帮助设计金融衍生品后的成果。老板只管宣布,最尴尬的却是伯克希尔的公司发言人,面对人们的责难、提问,他根本就无法自圆其说,作出合理解释。只是巴菲特的“威势”和地位,使所有媒体都只做了轻描淡写的“客观报道”。

巴菲特错了?犯了道德罪?没有!因为他抨击金融衍生品,秉承的是社会良知和公众理性。他推出这种产品,秉承的是经济理性和赚钱理性。就像我国江湖圈中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有空不挖三分罪——看到能上钩或已上钩的“空子”不斩他一刀就有了三分罪。当然,我相信,巴菲特对这个金融衍生品是做过风险评估,认为合适的、可行的。

和上述事例一样,在说投资理念时,巴菲特秉承的是最大的投资理性和公众理性,说的是最根本、最核心、最重要、最正确的东西,否则就可能暴露一些不便于暴露的秘密,也可能使一些一知半解的读者、听众舍本逐末,误入歧途——与某些人“重道轻术”相反,绝大多数人是很容易重术轻道、舍本逐末的。但是,当巴菲特在具体操作时,他秉承的则是操作理性——在股价本已不便宜的情况下,好公司既要有好价格,也要有好时机,目的只有一个——将自己的投资建立在更安全、可靠、可行的基础上。如果这样说让你难受得像挖祖坟一样,那我换一种说法,这是金学伟理解的巴菲特投资解决方案,或者是老金搞的修正主义——与修正主义相反的常常是教条主义。

巴菲特是个极其复杂的人,他的广大仁慈与冷酷无情,他的执着与灵动,他对投资原则的坚守和顺时应变、与时俱进、博采众长,都不是原教旨主义者所能理解的。只有对不同的投资风格、策略、方案的精髓和其中最有效成分有着广泛了解,你才能够从巴菲特的投资实践中,看到不同风格、策略的影子。就像巴菲特说的,单一投资风格无法取得超人业绩。

《滚雪球》在上海首发时,作者爱丽斯·施罗德曾开过一个小型座谈会,参会者有《第一财经日报》、另一家财经媒体、包括QFII在内的2家基金、一个不入流的市场人士——笔者。当我以巴菲特言行中的一些矛盾之处询问施罗德小姐的看法时,她做了绝妙回答:这很正常——也许她觉得中国人真没见过世面,看问题如此简单,其实我只想求证:巴菲特不是一个简单得一如其言语之人。

因此,对巴菲特,你可以当神,但最好不要当“圣”,当作除“价值”2字,什么都不懂、不看的傻瓜或清教徒。否则就有点借巴菲特来抬高自己,将狭隘当清高了,似乎别人都是蠢驴,唯有巴菲特教的原教旨主义者才是真正的高人韵士、圣人传世。

赚钱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