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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险”热销 实际并无特殊功能

来源:互联网

如今,越来越多的富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保险。今年以来,多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对高端客户群体量身定做的“富人险”。华丽印刷的产品宣传、限量销售的保单、高额的年缴保费……是它们的标签。

“富人险”热销

2009年年底,中德安联率先推出针对高端人群的“盛世尊享”系列保险;今年1月开始,中国人寿推出年缴保费30万元起的“福禄尊享两全型险(分红型)”,中国平安也在3月初推出“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据当地媒体报道,仅仅三天时间,中国人寿武汉公司限售118份的“富人险”基本售完。而根据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个险销售部苏俊麟透露,上海地区限售188份目前也只剩下10多份。

何谓“富人险”,业界尚无统一定义。一般来说,年缴费在10万元以上的保险才能算作“富人险”。

按照保险公司内部人士的说法,一般来说选择家庭的年保费支出占年收入的比例应该控制在5%~10%比较合理。据此推算,购买一份年缴费10万元起的保险,家庭年收入应该在100万元以上;购买一份年缴费30万元起的保险,家庭年收入应超过300万元。

为何高调上市

其实,“富人险”并不是今年推出的新品种,早在1999年,友邦保险和平安人寿就推出了专门为富人度身定做的高额寿险保障计划。

保险公司为何选择今年重新推出高保费的“富人险”?

弘亚世代保险行业高级分析师Ivy Cheng对记者表示,在今年保险行业采取新的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发展新的保单对当年利润贡献更大。这也是今年保险公司推广“富人险”的原因。简单来说,在旧准则下,当年新单是亏损的;而在新准则下,只要销售新单,当年就有承保利润。

她还指出,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争取“开门红”,一季度的保费收入要达到全年保费的1/3。“就目前我公司调查的结果来看,今年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一季度保费收入比往年增长许多。”

苏俊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以前的“富人险”受到冷遇与当时整个市场对“保险”缺乏了解有关,当时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买保险究竟有什么用,更不愿意把巨额资金投资在保险上。今年在经历经济危机后,大家对投资变得谨慎,更追求资产保值。

“富人险”并无特殊功能

那么,相对于其他保险,“富人险”究竟有何特别?

第一财经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汪宏忠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上的“富人险”并无过多产品特点,普通保险产品也有类似保障条款,只是由于保费高,保障性更高。这类产品的推出是保险公司细分市场需求的结果。“现在保险公司开始侧重针对特定人群需求而推出对应产品。有的保险公司正在研究针对中产阶层的保险。”

本报记者比较了多家保险公司推出的“富人险”产品后发现,这些“富人险”大多为分红型产品,只是在保障功能上各有侧重。

中国人寿的“福禄尊享”和中国平安的“金裕人生”这两款产品更偏重理财功能,保障性相对较弱。两款产品均是分红型保险,自投保日满期两年后就可快速返回生存金,并可根据保单金额申请借款。但在保障功能方面,两款产品的身故保险金额均是“发生事故时,返回所缴纳的保险金额”,不过“金裕人生”可选择附加重大疾病险。

中德安联推出的“盛世尊享”系列是提供家庭三代人全方位保险解决方案,并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VIP服务”。该计划包括客户本人及配偶的“终身养老计划”和“重疾康复计划”,及其父母意外和医疗保障的“感恩父母计划”,以及子女教育金积累效用和财富传递的“子女培育计划”。

真能避税、体现身价吗?

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推介“富人险”的时候,通常会强调“避税”、体现尊贵身价这样的卖点。

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个险销售部销售策划和支持部经理尤垂藩对本报表示,在金融危机中,很多企业家的资产经历了过山车般的考验,他们越来越意识到保全财富的重要性。针对这一特定人群设计的保险,一方面是成功人士尊贵身价的体现,另一方面为成功人士合理合法避税。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富人不喜欢露富,购买保险体现尊贵身价的说法难以说得通,所谓避税也只是噱头。

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告诉记者,在国际保险界,也存在这种“富人险”,保险产品确实能够合理避税,但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保险收益免税确实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投保人身故后,受益人所获得的身故保险金并不算作遗产,因此也不在遗产税的征收之列。但是目前中国并未开征遗产税,而何时开征更是毫无定论。如果从避税角度考虑,现在购买尚为时过早。

那么,企业主会不会通过企业购买“富人险”来逃避企业所得税呢?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强对本报表示:“保险合同缔结本身是为了应对风险,增加保障,而不是为了避税或避债而设立的。在国外,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国家会对企业为员工购买的保险费用部分有税收优惠。”但根据我国税法,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不过,还有保险代理人向本报记者介绍,企业遭遇破产查封,保险是不能被查封的财产;欠债被追讨时,保险资金不能被抵债。据一位资深律师介绍,目前尚未出现过保险产品被查封或追债的案例,因为保险品种情况复杂,若以还本付息类的保险产品为例,最终返还的本金在目前法律范围内确实是任何人都不能挪走的。

不过,这种说法也未必能被广大企业主所接受。上海某私营企业老总的妻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对“富人险”毫无兴趣,“企业倒闭的几率太小了,没必要花费这么大笔资金在这种小概率情况上。如果我每年有十几万,那我更愿意投资股票或者房地产,这样获得的收益肯定比保险要高很多。”

富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