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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事件不应成为严肃新闻退守的拐点

来源:互联网

陈永洲剃着光头,身着囚服,在央视自陈其罪的画面在业内引发了普遍的不安

10月30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批准逮捕,第二天,广东省新闻出版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吊销了陈永洲记者证,并启动对报社新闻采编机制及管理层的调查,这标志该事件正式走入司法及行业管理规范程序。

陈永洲事件之所以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和争议,不仅由于其事涉一家上市公司,波及两个行业大佬之间延宕数年的商业暗战和江湖恩怨,还表现在跨省追捕记者及适用法条争议等方面遭受的强烈质疑。而涉事记者剃着光头,身着囚服,在央视自陈其罪,反省忏悔的画面,经由社交媒体的传播,在传媒职业共同体内部引发了普遍的不安和焦虑。

这种弥漫于互联网与社交媒体的复杂情绪,主要基于两点。其一,媒体记者的职务行为或正当采访权与公权力、资本的商业利益发生严重冲突时,在司法程序与司法实体两方面何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其二,在财经报道领域,媒体与资本的冲突与纠纷,属刑法范畴的侵害商业信誉罪是否成为今后常用的规范性法条?

在我国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与损害名誉权的冲突一般属民法调整范畴。至于敲诈勒索罪与受贿罪,在新闻职业伦理及法律两个层面,早已成为传媒行业的耻辱与公害,任何一家媒体都不会同情,比如本世纪初,我国中西部矿难频发时,新闻记者集体收受矿主的“封口费”事件。

陈永洲事件目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其面临的有关法律层面的争议尚须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讨论和厘清。目前,传媒职业共同体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在上述特定情绪的影响下,陈永洲事件是否成为严肃新闻的分水岭?

所谓严肃新闻,广义上指所有关涉公众利益事件的报道。从影响国计民生的宏观政治经济政策,到教育医疗、食品安全、资本市场交易,甚至细微到每户居民的水电费是否合理,小学生的教材校服的质量是否过关,而非影视明星的花边,NBA球队的内讧等纯粹的消费主义娱乐新闻。此次陈永洲事件中,其所供职的《新快报》刊发的十几篇作品,因其报道对象为上市公司,关系到数十万中小股民的公共利益,亦属严肃新闻报道范畴。

严肃新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须知,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是否得到满足和履行,大众媒体的正当报道权、舆论监督权是重要的晴雨表。挖掘事件真相,守护社会公义,严肃新闻责无旁贷,在践行这一使命的同时,严肃新闻的生产者(媒体机构及其员工)往往面临权力与资本的双重压力,理应得到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的尊重,也权益应受到有关法律的保障。

报道“水门事件”的记者伍德沃德(右)和伯恩斯坦在《华邮》的编辑部

1971年,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有关“水门事件”的报道,一度使《华盛顿邮报》饱受诟病,该报已故发行人凯瑟琳?格雷厄姆在其传记《个人历史》中披露,尼克松总统的首席顾问寇尔松曾经公开露骨地攻击她的总编辑,“正率领着一小群处于边缘地带的目中无人的精英人士,用他们自己对世事的怪异看法来污染美国新闻业的健康主流。”而格雷厄姆本人,则“承受着被禁止出版的压力,巨大且令人不安”。

即使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华盛顿邮报》也没有退缩,格雷厄姆对自己的记者依然寄于充分信任。他们的信心建立这样一种基础之上:既恪守严肃新闻报道原则、新闻专业主义的技术要求,又将其置于新闻职业伦理及职业操守的规范之下。

具体而言,该报编辑部确立了三条原则,第一,匿名者提供的每一条消息都必须被至少一个另外的、不相干的消息来源证实。在可能的情况下,需要有三个或更多的消息来源证实同一种说法。第二,不刊登被其他任何报纸、电视台、电台或其他大众传媒报道过的消息,除非这则消息被自己的记者独立地证实和确认。第三,在交付印刷之前,每一篇报道都至少要由一名高级编辑审阅,并且在刊登前首席编辑要审查每一篇报道。

专业主义的新闻生产,既指准确、客观、理性的报道原则,也包括独立消息源的交叉对比、对证据的认真核查、新闻伦理的评估等技术规范,除此之外,还依赖于传统媒体生产所需要的一整套专业严谨的编辑审核流程,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件尤其如此。

陈永洲及其所供职的媒体是否严格执行了类似的专业新闻规范,尚待司法机关在公开庭审中依法予以确认,也有待媒体监管机关的调查结论予以厘清。但此事件足以再次提醒,任何重大的严肃新闻报道,都应严格遵循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及严谨的新闻生产技术流程,否则将会进一步伤害传媒职业共同体的公信力。至于记者在履职行为中非法收受他人或利益相关者的财物这一行为,更加足以引以为戒。

10月27日,《新快报》在其头版刊登了简短的致歉启事:“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

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在近一年时间内共刊发有关中联重科的十数篇调查报道(央视报道中有画面显示18篇,《新快报》曾称陈永洲署名的共15篇),此处“大量失实报道”并没有确认全部报道失实(需经审判机关及媒体单位查证)。另外,陈永洲获取的大量有关中联重科的举报材料,是否全部失实也有待于进一步核查。

须知,媒体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获取举报人主动提供的线索,是其从事严肃新闻调查的重要入口,在未予严谨核实之前,无法否认其价值与真实性。《华盛顿邮报》之所以能在“水门事件”中发表遥遥领先于其他媒体的报道,最有价值的线索即为FBI“深喉”(FBI副局长费尔特)所提供。

因此,中联重科的问题目前仍然值得媒体关注,而相关的报料证据依然可成为报道线索,依赖调查记者在专业主义的规范下进一步采访核实,这不仅是对恢复中联重科的商业信誉负责,也是对广大中小股民负责,理应受到公众及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支持,从这个意义而言,陈永洲事件引发的传媒职业共同体内部的不安和焦虑情绪,不应成为其从严肃新闻调查一线退守的理由。(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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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永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