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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突击花钱不只是浪费问题

来源:互联网

“年底突击花钱”,这是一段时间来不断见诸媒体的一个问题。何谓“年底突击花钱”?一言以蔽之,即一些政府部门在年底可能突击花掉巨量资金。其中,又可能涉及不少的浪费与腐败问题。

从历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支出进度均呈“前低后高”走势,一季度各月支出进度较慢,二、三季度逐步回升,第四季度则进一步加快。这样的情形,今年也不例外。这意味着,“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将继续上演。

诸多政府部门“年底突击花钱”,确实有一些客观因素,比如新增项目大都是在预算批复下达后才开始支出,这就使得一些资金延后支出,又如前期准备阶段资金需求量小,实施阶段资金需求增大,相应的资金支付也是前少后多。“前低后高”的走势,与这些因素不无关系,但主要原因不是这些。

财政部门近来不断表态,称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从态度上来说,是非常明确的,但效果如何,还得拭目以待。年年“年底突击花钱”,今年想要戛然而止,恐怕很难。即便找到了病根,也未必能够对症下药,或者说,从用药到起效果,也需要一个周期。

其实,年底花钱,本来是正常的事情,但正常中有异常。异常点主要有二:一为“突击”,二为“乱花”。这里的“突击”,是指在现行预算制度的负激励之下,拼命花光预算;“乱花”自然是指为花钱而花钱,至于钱花得妥当与否,就不管不顾了。往年的这个时候,会经常爆出政府部门天价采购事件,腐败案例也不在少数。

“年底突击花钱”制止不住,往往导致财政支出损失浪费严重。熟悉国情者很清楚,伴随着财政支出的浪费,却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屡禁不绝——钱花在了不该花的地方。同时,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也会因此不足、不到位。

因此,“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值得重视,也值得警惕。任由一些政府部门“突击花钱”,那是对预算支出的不负责任,是对纳税人财富的可耻浪费。财政部门希望刹住突击乱花钱的歪风,当然是值得期许的事情。不过,“年底突击花钱”不只是少数官员的道德问题,而更多是现行制度,包括预算执行、支出责任等制度不尽完善、合理之下的一个结果。

制度性的问题,当然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观察“突击花钱”的政府部门的行为逻辑,不难看出,花光预算对其有利,节约支出对其无利。众所周知,现行预算制度存在负激励效应,如果预算没有用完,不仅可能影响到这个部门的工作业绩,还会影响下一年预算经费的拨付。这确实是一个结构性问题。

事实上,在“年底突击花钱”的背后,牵涉的不只是作风不正,抑或腐败浪费。财政支出的不合理,还与政府的绩效目标紧密相关。纳税人的钱没能花在刀刃上,各级政府制定的各类目标又如何真正实现呢?在这个意义上,审视“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必须结合各类制度改良。

“年底突击花钱”的一再出现,跟预算制度的负激励,跟预算执行管理的不到位,跟预算支出责任缺少有效担当等,都有关系。预算支出执行的不及时、不均衡,损害了政策目标的有效性,也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被大打折扣。在此背景下,既要改变预算制度的负激励,也要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引入绩效理念,更要透明公共支出,确保预算执行的公开。

现在的预算执行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公共决策和财政支出在事前没有明确的、体现公共需求的绩效目标,事中缺乏跟踪监督、支出稀里糊涂,事后则缺少支出责任制度的保障,拨款与效果脱节的现象较为普遍。“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年年出现,不过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的一个具体体现。如果缺少责任的担当、缺少预算执行的透明,这一现象无疑是很难消失的。

年底突击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