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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二号·百日攻坚】会计从业资格证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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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二号·百日攻坚】会计从业资格证每日一练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

(一)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注明价格5000万元,进项税额850万元。另需支付购运费200万元,装卸费20万元,保险费30万元。

(2)销售X型车1000辆,每辆含税(增值税)价格17.55万元。此外,还要支付运输费30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160万元。

(3)向公司职工销售40辆X型轿车代销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按***计算,获得总销售额400万元。

(4)试制新设计的B型车5辆,每辆***12万元,自用。市场上没有同类汽车的销售价格。

(五)仓库租金收入120万元,相关费用10万元。

(六)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益1000万元,相关费用200万元。

(7)支出管理费用14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技术开发费280万元。

(八)支付的销售费用为: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展览费90万元。

(9) 财务费用1200万元,其中向非金融企业贷款支付利息600万元,年利率为6%(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5%) ).

(十)成本费用中实际列示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按实际发生列示。

[注:(1)小型车消费税税率为9%。(2) B型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3) 本题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计算题。

【回答】

(1) 2008年度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①【出口1000】17.55×1000÷(1+17%)×9%=1350

②【国内40】17.55×40÷(1+17%)×9%=54

③【自用B5】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 12 × 5 × ( 1+ 8% 成本利润率) ÷ (1- 9%)] × 9% = 6.4

第七条 纳税人生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同类消费品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构成的计税价格计税。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④【三项合计】1350+54+6.4=1410.41万

(2)公司2008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外购原材料进项税额】850+(运费200×7%抵扣)=864

②【1000辆的销项税额】17.55×1000÷(1+17%)×17%=2550

③【40辆的销项税额】17.55×40÷(1+17%)×17%=102

④【B5车辆销项税额】计税价格(同消费计税依据)×17%=12.1

⑤【销售1000辆缴纳运费进项税】300×7%=21

⑥ 增值税=销项税(2550+102+12.1)-进项税(864+21)=1779.1万

(3)公司2008年度应缴纳的营业税。

①【租赁仓库】120×5=60,000

②【技术所有权转让】免征营业税

(4) 2008年度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消费税1410.4+增值税1779.1+营业税6】×(7%+3%)=319.6万

(五)2008年度公司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总额。

①【出口1000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17.55×1000÷(1+17%)=1.5亿

②【40内销销售收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确认收入。收入的多少应根据企业

同期同类资产对外销售价格决定销售收入,即:17.55×40÷(1+17%)。应该不是按照国内实际销售收入400万算的。17.55 × 40 ÷ (1 + 17%) = 600 万

③【自用B5】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属于销售收入(虽然在计算增值税时按销售收入处理)。

④【租金收入】120

⑤【技术所有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不属于销售(营业)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⑥【销售(营业)总收入】①15000+②600+④120=15720万

(六)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总额。

①【采购原材料发生的费用】构成存货采购成本。区别于销售(运营)成本。

②【出口销售允许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1000】1000×10=10000(万)

已知:国内销售的40辆同类车总生产成本为400万。

因此,每辆车的生产成本为 400÷40 = 10

【已付运费等计入销售费用代销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不作为销售成本】

③【允许税前扣除的内销40的销售成本】为已知总成本400万元。

④【自用B5的成本在所得税法上是否承认?】自产自用的产品,所得税法不承认收入(如前所述,因为所有权尚未已转出),相应地,不确认成本。

⑤【与租赁相关的成本】100,000,属于销售(经营)成本。

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相关的费用】200万元,不属于销售(经营)费用。

⑦【允许税前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总额】②+③+⑤

10000 + 400 + 10 = 1.041 亿

(七)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410.4 + 6 + 319.6 = 1736万

(八)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①【商务招待费允许扣除140万】

扣除限额:

140 × 60% = 84

总销售(营业)收入15720×千分之五=78.6

允许扣除额 78.6

②【技术开发费用准予扣除280万元】

280 × 150% = 420

③【允许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1420 - (140-78.6) + (420-280) = 1498.6

(九)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

①【广告费700万、商业宣传费140万(合计840万)可扣除】

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总额15720×15%=2358万元

如大于实际支出金额840万元,可按实际情况全额扣除

②【90万元参展费允许全额扣除】

③【允许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实际销售费用可以全额扣除。

实际销售费用700+140+90=930万

(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

①【600万元利息允许扣除限额】600÷0.06×5%=500万元

②【允许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1200-(600-500)=1100万

(十一)三项经费(福利、工会、职业教育)应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①【105万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

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5-70=35万

②【工会经费10万元扣除限额】500×2%=10万元

完全抵扣。

③【职工教育费20万元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

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12.5=75,000

④【三项应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35+7.5=42.5万

(十二)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该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以前年度的非应税所得、免税所得、各项扣除和允许的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①【总收入16720】

总销售(经营)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租金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即技术所有权转让收入1000万)=157.20+1000=16720万

②减去【应扣除的销售(经营)费用10410】

③ 减去【200万转让技术所有权的相关费用】

④减【可抵扣的营业(营业)税金及附加1736】

⑤减去【可扣除的销售费用930】

⑥减去【可扣除行政费用1498.6】

⑦减【可抵扣财务费用1100】

⑧ 加【三项资金应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42.5】

⑨ 【应纳税所得额】

16720 – 10410 – 200 – 1736 – 930 – 1498.6 – 1100 + 42.5 = 887.9万

(十三)公司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887.9×25%-(技术转让所得免税、扣除额:①免税额500×25%+扣除额300×25%×50%)=

【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所得税扣除】=221.96-(技术转让所得免税125+税前扣除37.5)=594600

(法律基础)

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例9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收入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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