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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和拥有权的区别 房屋设立了居住权还能卖吗

来源:互联网

1.不同的概念: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对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2.不同的获取方式:

产权可以通过购买、建造、捐赠、抵押和继承获得。取得居住权的方式是根据合同取得居住权。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取得租赁房屋居住权的。

3.权力的不同内容:

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居住权包括保护房屋使用权、收益权、物权请求权,即居住权人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为实现这一权利,居住权人有权排除所有人和第三人的妨碍。

1.国有房屋所有权,即国家享有的国有房屋所有权。国有房产可分为直管公房(即管理各级房产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和自管公房(即管理全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2、集体房屋所有权,即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单位享有的房屋所有权。房产主要来源于集体所有制单位购买、自筹资金或合建,以及少量的捐赠房屋。房屋集体所有人对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私有房屋所有权,即公民个人、家庭、数人或者私营企业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在我国,私有房屋的所有权根据其权利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私有房屋(包括已购商品房)和自建(已购)公助房屋一类。

4.涉外房屋所有权,即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机构和外国人在中国享有的房屋产权。